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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阐明了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集中体现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青藏高原到东海之滨,“十年禁渔”的万里长江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从荒原变林海的塞罕坝林场到沙土变良田的库布其沙漠,“绿色地图”在人们身边不断拓展;从云南大象北上南归到藏羚羊穿过铁路公路繁衍迁徙,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成为一道道美丽风景……这十年,一个个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中国故事,书写了“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动人篇章,展现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不懈努力。

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问题,也是我国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之一。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以来,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加速了对自然资源的攫取,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生态保护是必须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明主题是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提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到指出“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再到强调“要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阐明了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集中体现。

为当代计,为万世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入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力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从解决陕西秦岭北麓违建别墅、破坏生态问题,到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从提出“双碳”目标,到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规律性认识,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洱海边“立此存照”,嘱咐一定要改善好洱海水质;秦岭深处察看自然生态,叮嘱当地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西溪湿地步行察看,思考“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一次次将目光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映照着狠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担当。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守住人类活动的有形边界和无形边界,限制人类过度利用自然的不合理行为,才能真正构建和谐共生的人与自然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现代化必须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基本前提。同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是不发展、不作为,而是要通过高质量的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现代化建设之所以伟大,就在于艰难,不能走老路,又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这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们一定能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昂首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持续书写世所瞩目的文明史诗。

本报评论部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