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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法开公司?律师告诉你如何计算社保分摊金

【欧洲时报】近日有读者来信询问:我打算注册一家个人责任有限公司(EURL),自任经营人(GERANT)。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社保分摊金应如何计算?我是否可以给自己开工资单?

新桥律师:担任经营人的个体企业(entreprise individuelle, micro-entreprise 等)或个人责任有限公司(EURL)的多数股东(GERANT MAJORITAIRE),以及自由职业者应采用非受薪体制 (Travailleurs Non Salariés),只有担任经营人的责任有限公司(SARL)的少数股东才能选择受薪体制(STATUT SALARIE),即获得您所说的工资收入。

受薪的体制意味着雇员和雇主之间保持从属关系。当经营人本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持的股份高于50%时,即被视为多数股东。多数股东担任经营人者需要交纳最低社会保险分摊金。当然,他同时也享受疾病、死亡、残疾、退休、工伤保险、家庭补助和干部补充退休保险。但没有失业保险金。属于受薪体制的少数股东经营人无需交纳最低社保分摊金。但必须注意两点:

不交最低社保分摊金的少数股经营人,如果不领取工资,就不能享受社保福利。

实际经营人(gérant de fait)的经营责任(例如企业亏本或遭清算)不能推给法定经营人(挂名的法人代表)。

经营人的社保分摊金从其个人所得税中扣除,而不是从公司的利润中扣除。

不领取报酬的多数股东经营人应在业务活动开始后交纳的社保分摊金数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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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秋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