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我市发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召集令”,长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来为全市青少年提供更加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此次主要招募岗位有心理科普宣教、心理咨询、心理援助志愿者。市精卫办将为志愿者提供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同时,持证志愿者纳入统一管理,记录志愿服务时长,享受相关权益。
据悉,经考核评估业绩突出且持有国家认证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志愿者,市精卫办将协调相关医疗机构为其优先安排科普宣教、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
招募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恪守职业道德。
(二)热爱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年龄18岁以上、善于沟通、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服从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市精卫办的统一安排。
(三)身体健康,能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参加公益服务活动。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国家认证二、三级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证书,并从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时间2年以上;
2.高校/医院临床心理工作者或退休工作者;
3.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A证或B证)或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且从事心理咨询时间3年以上;
4.心理学、精神卫生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在校学生。
(五)参与过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或者具有心理援助、接听心理热线等经验的优先考虑。心理协会、心理团队成员优先考虑。
(六)愿意接受以下基本工作要求:
1.志愿者的工作属公益性工作,按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管理;
2.志愿者的工作属于心理咨询领域,按心理咨询的专业伦理、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管理,包括接受培训和督导,参加有关研讨交流;
3.不得与来访者建立除志愿服务关系外的任何其他关系,须要转介的按相应规定进行;
4.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个人生活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按协商排定的时间工作,无特殊情况不随意变动。
招募流程:
温州市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为长期招募,可扫描二维码报名。志愿者报名后,对志愿者情况进行核实,综合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择优录取。

来源: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