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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消防员强奸少女案:检察院要求改定为性侵

【欧洲时报春花编译】此前法国两名消防员被指强奸一名14岁少女,最近负责该案件的凡尔赛检察院要求撤销强奸指控,并要求以“性侵犯”(atteinte sexuelle)罪名将该案件移交给轻罪法庭。

据法新社报道,检察院做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是认为在这起案件中,缺少未成年少女“不同意发生性关系”这一因素,无法将案件定性为强奸。检察院认为,将案件定性为“性侵犯”未成年人比较合适,这一罪名最高刑期为7年监禁。

预审法官将决定是否把此案移交给轻罪法庭。此外检察官认为缺少“不同意发生性关系”这一要素,希望第三名消防员,能以“性侵犯”而非“性侵害”(agression sexuelle)被起诉。

该案件发生在2009年,当时7名消防员因为同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而被起诉。这名女孩因为患有痉挛症状,需要服用大量药物,并时常接受消防员救助。2008年到2010年,救助次数为130次,据女孩身边的人表示,她对消防员十分崇拜。

她后来通过社交网络联系了一些消防员,并“用特别露骨的话语表示希望同他们发生性关系”。在两年时间里,她同二十多个年龄在二十岁左右的消防员发生了性关系。其中大部分人都在上塞纳省一个消防站工作。

很多医生曾经指出这名女孩心理十分脆弱,检查人员询问她的所作所为时,她表示“需要伤害自己”。2009年2月到11月,她同一个消防员保持了一段关系,开始她说这是性爱朋友,但后来又说在自己不同意的情况下,发生多次性关系。她提到,一次她在这个消防员家里,另外两个消防员同事也在,她被迫跟后两人发生口交性行为。

调查同时询问了这名女孩的其他性伴侣,有些人说她很“花痴”,相互之间交换过她的电话。女孩的妈妈说,这些人不可能没有意识到她的心理和身体状况。

这一案件中,除四个人外大部分消防员都没有被起诉。警方怀疑其中两人同女孩性交之后,女孩出现痉挛,但他们仍然把她独自留在停车场。

(编辑:秋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