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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议会通过法案设立“电子脚镣刑” 代替在监狱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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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图片来源:新华社)

【欧洲时报周文仪编译】据法新社12月4日报道,国民议会3日晚审议司法改革法案期间通过了设立新的量刑表的条款,其中一条是创立“电子监视下在家监禁刑”。

目前,在犯罪嫌疑人受审之前,或服刑人享受减刑时,佩戴电子脚镣的电子监视措施只是一种司法监控方式。

新法案创立“电子监视下在家监禁”的新的自主型刑罚。今后刑期15天至6个月的轻罪,可能被判“电子监视下在家监禁刑”,服刑人将佩戴电子脚镣,代替在监狱里坐牢。

服刑人要想从事职业活动、接受治疗、参加家庭活动、参加任何有关职业培训和社会立足的计划,只能按严格限制,在这些活动所需的时段内被允许离开住所。

如果服刑人未遵守规定,执行刑罚的法官可以限制或不批准外出,也可能命令服刑人在监狱里服完剩下的刑期。

司法部长贝卢贝女士说:“将来法官将可以更容易地判处电子脚镣刑”。

共和党国民议会议员埃里克·希欧蒂(ERIC CIOTTI)指责这项改革“虚伪”,他针对司法部长说:“您想要寻找替代刑罚以弥补监狱位子的不足,但这种刑罚不再令人畏惧,只会鼓励犯罪分子再犯”。

国民联盟主席玛琳娜·勒庞说:“在纵容犯罪方面,您比(前司法部长)托比拉还糟。这将造成国家量刑制度的崩溃”。 贝卢贝回应说:“在我看来,把我和前司法部长相比,不是一个侮辱。”

司法部长强调:“选择”这个替代刑罚是为了避免短期监禁刑罚。将来不再可能判处刑期不到一个月的监禁。

刑期1个月至6个月的徒刑,原则上将在监狱以外的一个半自由型式的监禁中心或狱外执行, 另外还将发展公益劳役(TIG)。

(编辑: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