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区最新通报:停止运营、全面整改

陕视新闻 · 2026-06-17 08:27 · 浏览 38

案例一: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审验,违规“带病”运营

隐患发现经过:2026年5月8日,辖区某食品企业在开展汛期暑期安全自查时,发现其名下1辆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已超出有效期8天,车辆处于脱审状态,不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向长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主动报告,并立即对涉事车辆采取停运措施。

执法核查与判定:次日,执法人员对照《2026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南》进行核实。经查,该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审验车辆,且未及时发现脱审状态,导致违规营运事实发生。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该情形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鉴于企业主动发现、主动上报、主动停运、主动整改,依据《长安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企业自查主动报送重大隐患并落实整改的,一律免予处罚”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驶涉事车辆、全面落实整改,并对企业开展警示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车辆按期审验是道路运输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脱审车辆“带病”运营,不仅丧失合法资质,更潜藏重大事故风险。所有运输企业必须压实安全责任,常态化开展车辆资质核查,坚决杜绝脱审运行。

本案值得肯定的是:企业自查发现隐患后不遮掩、不拖延,主动上报、立行立改,体现了主体责任意识。

案例二:车辆轮胎破损严重,安全状况不达标

隐患发现经过:2026年5月9日,长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开展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时,对辖区某建筑工程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其名下1辆运输车辆后轮外侧轮胎存在大面积破损,破损长度、深度、宽度均已超出安全标准,胎体结构受损严重。

执法核查与判定:该企业未严格落实车辆日常安全巡检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更换破损轮胎,致使安全状况不达标的车辆处于待运状态,变相放任“带病车辆”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该情形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驶涉事车辆,全面落实整改,隐患彻底消除前严禁恢复营运,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警示意义:一只破损的轮胎,在高速行驶或汛期湿滑路面上,极易引发爆胎、侧滑等严重事故,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隐患。

本案暴露出的问题:部分运输企业存在“重运营、轻安全,重效益、轻巡检”的侥幸心态,认为“小问题不影响出车”,对轮胎破损等常见隐患视而不见。道路运输安全无小事,任何一处微小隐患,都可能成为事故的直接导火索。

郑重提醒

从证件脱审到轮胎破损,两起案例看似不同,实则指向同一症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日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

长安区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推进汛期暑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日常巡查+专项严查+回头复检的全链条监管模式,从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道路安全无小事,人人都是守护者。如发现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营运、安全隐患“带病”上路等问题,欢迎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29-85292444(长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来源:长安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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