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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相关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到2027年入企检查要100%亮“码”

温州网讯近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温州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扰企”问题推出一系列减负举措,助力打造“温暖营商”品牌。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以“减少检查频次、减少检查干扰、减少执法风险,强化精准监管、强化服务效能、强化法治保障”为核心,目标是到2027年,实现涉企现场检查100%纳入清单管理、检查计划统一公示率100%、亮“码”检查率100%,部门联合检查实施率达80%以上。

《实施方案》围绕执法主体、检查事项、方式、标准、计划等十大方面细化措施,直击企业痛点。政策明确,《实施方案》旨在解决“谁有权查”“查什么”“怎么查”三大核心问题,通过标准化、数字化、协同化监管,根治“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

针对企业反映的“临时工执法”“以查代管”等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执法主体必须“身份合法”——市县两级政府依法确认执法主体资格并公告,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中介机构、未持证人员(如网格员、临时工)等违规检查,确保“在编在岗持证”人员执法,杜绝“临时工执法”。

市级部门需梳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检查事项,动态更新并公开清单;每年评估精简交叉重复、无效的检查事项;非必要不将入企核查作为审批前提,确需核查的要提前告知标准,以杜绝随意检查。

在检查时,能远程不现场,能合并不重复。推广非现场监管,利用大数据、视频监控等技术替代“跑腿检查”;对信用良好、风险低的企业减少频次甚至“免检”;同一企业年度现场检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投诉举报等触发式检查需合并执行,避免重复入企。

现场检查必须出示“行政行为码”,告知企业权利义务,未亮“码”可举报;检查过程文书、证据全程归档,违法行为材料纳入处罚案卷,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部门年度检查计划需4月底前公布,原则上不得变更;严控专项检查数量,需报批备案并与年度计划衔接;推行“综合查一次”,多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严控范围、人数。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我市出台相关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到2027年入企检查要100%亮“码”

记者:何群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