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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幼儿园女童疑遭同学“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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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巴黎人报》报道,一个4岁小女孩在巴黎13区一所幼儿园里被几个同龄小孩“强暴”。(图片来源:法新社资料图)

【欧洲时报周文仪编译】据10月11日《巴黎人报》报道,一个4岁小女孩在巴黎13区一所幼儿园里被几个同龄小孩“强暴”,该案引起家长的担忧。警方未成年保护大队已奉命调查。

报道称,就行为本身来说,这一事件案情严重,令人不舒服,但在形式上,不可能成为一桩司法案件,更不可能启动刑事诉究程序,因为这桩“轮奸”案的涉案人是几个年龄只有4岁、在幼儿园中班上学的幼童,因此该案的处理介于法律和教育之间。

该案于本周初曝光。有人到巴黎13区警察局做了一个“反映情况”(main courante)记录,声称一个4岁的女孩被“强暴”。案情发生于9月中旬,地点在13区这个女孩就读的一所幼儿园院子里。女孩与同伴玩游戏时,被三个同龄小孩阻隔在一个游乐设备下面,他们脱掉了她的衣服,对她做了“手指插入”行为。

在上一学年期间,同样的行为曾发生过两次,女孩当时被其他两名小同伴性侵。幼儿园女园长得知9月中旬的案情之后,曾劝阻家长不要投诉。

该案曝光后,在教育团体尤其在家长群中引起强烈反响。13区区长顾梅(Jerome Coumet)宣布近期内将在这所幼儿园内召开会议,商讨解决方案。一名儿童精神病科医生将以专家身份出席。巴黎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意代表说:“必须倾听和重视家长的忧虑。但也应该用智慧处理这个问题,不要轻易以成年人的眼光看待儿童的一些行为”。

全国儿童保护委员会(CNPE)副主席米歇尔·克雷奥夫(Michele Creoff)女士指出:“这类行为不常见,但也不特殊。这个年龄的小孩处于好奇心初始阶段,可能对感官刺激和性器官好奇”。

一名专门处理儿童犯罪的警官强调:从技术上来说,不存在与年龄相关的刑事豁免权,但“实际上,检察院显然不会对年龄这么小的幼童启动任何追究程序”。不过他表示:然而此类行为仍然引起疑虑。“这不是两个小孩之间(出于好奇)相互抚摸的行为,而是有好几个小孩参与,而且对这个受害小女孩施加了暴力行为。

克雷奥夫说:“问题在于,面对一群小孩在兴奋、起哄状态下的群体现象,我们必须了解,这么小的一群小孩如何能够强暴另一个小孩,而教师和家长却浑然不知”。

这名警官主张:“这样的案子应该一概投诉”。儿童事务法官可以下令在开放环境中启动调查,听取家长、教师、干预者的证词,这样将有助于澄清事实,也可以通过这些听证程序,确认作案的小孩是否重复此前一个大人可能对他们施加的动作,或他们曾无意中目击的行为。

(编辑:原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