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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审议打击激进伊斯兰主义法案

【欧洲时报凯文编译】法国国民议会从2月1日起开始审议旨在打击激进伊斯兰主义的法律草案,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对居家教育采取更严格管制、“分离主义”入罪、打击网络仇恨行为、加强对民间协会的监管等。作为马克龙五年任期的最后重大举措之一,该法案预计将引发强烈反响。法新社盘点了该法案的主要内容。

教育

关于“居家教育”(Instruction en famille,IEF)的第21条,是该法案引发最多争议的条款之一,从右翼反对党到“共和国前进党”内部都有不同意见。国民议会特别委员会的一名成员表示,法案针对健康、残疾、艺术或体育活动的理由,以及“基于特殊情况,只要负责照顾儿童者能够证明他们有能力在尊重儿童利益的情况下提供教育”,可以作为例外进行变通。

法案加强了对学校的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学校可以勒令行政关闭。同时对体育协会的管理从“监护制”向“检查制”转变。对于申请加入专项运动联合会的体育社团,“遵守共和体制的原则和价值观”将成为入会标准之一。

特别委员会采纳了来自右翼阵营的共和党议员提出的妨害教师职务罪动议,但相关条款可能还将进行修正。

网络仇恨

针对类似去年十月中学教师帕蒂(Samuel Paty)被杀害事件,法案第18条设立了一项新的轻罪罪名,规定如通过散播他人私生活信息、以图将其或家庭成员暴露在人身或财产受侵害的直接风险之下,将被处以三年监禁和4.5万欧元罚款。这条新规也被认为是此前备受争议的“整体安全”法案针对警察形象进行保护的第24条的一种改头换面形式。

公共服务的中立性

法案规定,承担公共服务的私营企业(如公共交通或机场运营)的员工须在宗教上保持“中立”,即不允许通过语言、行动或外在特征展示宗教倾向。

法案授权各省省长在地方政府严重忽视公共服务中立性的情况下中止其相关决定或行为,省长的决策须接受行政法庭监督。

“恐怖主义违法行为犯案者档案”(FJIAIT)将延伸包括“煽动或美化恐怖主义行为罪行”,犯有此种罪行者,将禁止从事公共职务。

“分离主义”罪行

法案第4条规定,任何以逃离公共服务规则适用为目的、对民意代表或公共服务部门员工进行威胁、侵犯或恐吓者,将处以五年监禁和7.5万欧元罚款。

对协会的监管

民间协会申请政府补助,将必须承诺遵守共和体制的原则和价值观。

内阁会议决定解散民间协会的事由范围将扩大;如该协会成员所作行为可归咎于该协会、并和该协会活动直接相关,将成为解散协会的法定事由。

宗教礼拜

法案宣称,其目的旨在“确保宗教礼拜实施条件的透明度”。法案鼓励穆斯林宗教礼拜场所按照1905年法律进行登记。目前大部分此类场所按照1901年法律登记,前者比后者在会计和财务方面更有透明度。

超过10000欧元的外国捐赠需要申报来源,在经济收入来自国外的情况下,银行账户将接受强制性审核。

法案设立了“反哗变”条款,防止极端分子任何控制清真寺的行为。另一条款规定,因为煽动恐怖主义行为或煽动歧视、仇恨和暴力行为而被判有罪者,法官可以禁止其出现在礼拜场所。

尊严和平等

法案禁止任何医护人员开具“处女证明”,否则最高判处一年监禁和1.5万欧元罚款。此外,任何形式的施压行为也将受到惩处。

法案加强了对一夫多妻制(polygamie)的惩处,进一步禁止向任何在法国以多妻制模式生活的个人发放居留证。

为打击强迫婚姻行为,负责民事登记业务的官员在对婚姻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存疑情况下,有义务同当事人进行单独面谈,并将存疑案件提交给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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