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7月20日报道(记者 林先昌 文/图)刑罚执行是国家刑事法律实施和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是守护这“最后一公里”公平正义的重要法治保障。7月20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监督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3.4万余件,12个案事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事例,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现场,发布了福建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5)》。这是福建省检察机关首次专门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布白皮书,旨在全面、系统地向社会公众介绍过去五年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实践历程、履职成效与经验启示。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良华表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
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持续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依法监督纠正违禁品“捎买带”等问题,严厉打击监管场所内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起诉罪犯在监管场所故意伤害、破坏监管秩序等犯罪94人。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等风险隐患,福建检察机关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收监执行900余人,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福建省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在监督做实罪犯教育改造方面,福建检察机关推动惩罚犯罪与教育改造相结合,会同省监狱管理局、省法院开展“蓝风铃”恢复性司法工作,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推动罪犯认罪悔过、主动退赃、赔礼道歉,推动化解社会矛盾3000余起。
刑罚执行是否合法规范,关系司法公信力。围绕群众关注的“提钱出狱”“纸面服刑”“该减不减”“该放不放”等问题,福建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力度。
在刑罚交付执行环节,福建在全国率先推动专项整治“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未执行刑罚”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754件,相关经验在最高检专项工作会议上交流。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方面,持续开展实质化审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减刑6.5万余人、假释400余人、暂予监外执行2500余人。与此同时,福建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对社区矫正领域违法违规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1万余件;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强化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监督,以及追缴、责令退赔、赃款赃物处置等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对违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9000余件。
如何让监督更精准、更有效?福建检察机关建立完善“派驻检察夯实日常监督、巡回检察破解深层问题、科技应用赋能监督质效”的三位一体监督机制。
在派驻检察方面,福建完善驻监检察室建设和履职评价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问题发现能力。在巡回检察方面,福建组建专业巡回检察团队,采取常规、专门、机动、交叉等方式开展监督,从中立案侦查一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数字赋能也成为提升监督效能的重要抓手。福建检察机关研发“福建执检e家”智能监督系统,推动形成“数据汇总+智能分析+人工核查”的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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