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所谓的“三个月行政默认法”,此法规并注明在本次大赦的法令文件内。
简单而言的意思是,即使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呈递了大赦申请且满足大赦条件,但由于行政部门来不及在三个月内审理申请,那么,这份申请在没有被查看、办理的情况下被自动拒批。也即是说,即使是由于行政部门效率太低,或官员人手不足等与申请人完全无关的理由或原因,但“罪过”一概由申请人来承担而不是行政部门。照此,申请人属于完全无辜地被拒绝。
有意思的是,在许多年前,关于居留的申请和办理,同样有这样的行政默许法,内容是:如果审批部门在三个月的期限内还未对申请进行处理,那么不管是否符合条件,这份申请一概为“默认批准”。但是,如今的默认法与以前刚好反过来:以前是行政部门自己承担其效率拖拉后果,现在则是让申请人自己无辜承担这些完全与自己无关的后果。
如果本次大赦的审批继续是“三个月默认拒绝法”,那么,可能有成千上万份申请处在“被默认拒绝”的危险中。理由是,政府当初估计大赦50万移民,但从4月16日开始至6月30日截止的大赦期间内,一共录入117万份申请。政府将“三月默认期”注入大赦法令内,也是基于可能接收大约50万份申请的审批处理工作来考虑,但实际上,接收的申请超过了预期的两倍多,而如果继续是处理50万份的人手和资源来考量,非常有可能无法在期限内完成对117万份案卷的处理工作。
西班牙警方工会对媒体透露说,政府最初估计此次大赦可能惠及约50万人,然而申请人数达到了117万。其中,申请数量最多的自治区是:加泰罗尼亚25.76万份;马德里20.24万份;瓦伦西亚16.72万份。面对如此庞大的数据,三个月期限内审理117万份案卷可能无法实现。不过,警方工会认为,相关法规允许在某些情况下暂停三个月审批期,因此,警方认为政府应该考虑延长审批期限,否则,数万人的申请可能被自动拒绝。
西班牙律师协会外国人事务与国际保护委员会副会长恩布罗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很难在三个月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因此,大赦审理部门可能要暂停期限机制,以避免上万份申请因“行政沉默”而自动拒绝。
(欧浪新闻信息来自西班牙政府官方、埃菲社及世界报、国家报等当地主流媒体)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欧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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