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卓如 住轩)道路披上了墨色的“新衣”,绿意葱嵘的树木成了一道靓丽的景观带,色彩斑斓的广场绿地里孩子们欢声笑语不断……经过整治提升,市区锦绣路的颜值有了不小的变化。近日,记者从区住建局了解到,锦绣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区首批试行“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的项目之一,现已进入扫尾阶段。
去年,锦绣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开始招投标,我区首次采用“诚信分+业绩分+技术分+商务分”相结合的评标办法,为口碑好、信用佳、质量优的企业铺设了一条“专用跑道”。经过优中选优,华昌建设等三家公司联合中标锦绣路道路综合整治项目。“我们要把这个工程做成品牌工程、样板工程,这既是责任,也是为了不辜负一份‘信任’。”温州市华昌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邹爱峰说道。 为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改革先行先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我区专门成立由区府办、区监察委、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审计局、区审管办等8家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招投标协调小组,在投标前对对象展开遴选。确定邀请对象后,要求其签署不挂靠、不转包、不串标的诚信投标承诺书。若企业违反相关承诺,一律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扣除诚信分值10分以上、列入黑名单。此外,招标文件中特别引入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技术标评分条款,例如要求投标人编制确保苗木质量采购等六个专项施工方案。 对建设单位来说,“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是打造“双赢”局面的最好契机。一方面,工程施工的质量、效率都大大提升;另一方面,项目成本将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施行‘综合最优价’后,项目进度有了明显提升,原来从招投标结束到进场施工通常需要一个月左右,现缩短为前后仅一至两周左右。”区住建局城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评标办法打破了以往的“只罚不奖”,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奖励条款,促使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主动抢抓工期。 去年6月,全市召开“大建大美”专项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江勇在讲话中要求,要坚持效率优先,把“大建大美”作为政府效能革命的突破口,在推行“综合最优价”“模拟审批制”“项目中心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提速增效、提质保廉加快建设,尽快展现“大建大美”崭新形象。我区紧跟政策要求,主动作为,在锦绣路、温州大道道路综合整治、“大建大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8个项目的招投标中试行了“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今后,凡是区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程、复杂和大型工程或者区政府明确采用“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的工程施工招投标皆适用这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