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男女平权事务的国务秘书希亚帕女士称这套法案“加强打击性别歧视与性暴力”。图为希亚帕2017年10月31日在巴黎。(图片来源:法新社)
【欧洲时报春花编译】法国议会通过强惩治性别歧视与性暴力法不久后,法国郊区埃夫里轻罪法庭首次以新法律条款中的“性别歧视侮辱”(outrage sexiste)罪为原由对一名男子判处300欧元罚款。
法国《世界报》9月25日报道,上周三(19日)17时,在巴黎西南郊区的公交车上,一名30岁醉酒男子,对一名21岁女子动手动脚,还用手摸了她的屁股。后来他为了解释自己的行为,开始侮辱这名女子,称她是个“婊子”,还说她的胸很大。
这名女子跑到车头司机那里,这名男子跟了过去,并同司机产生肢体冲突。司机随后报了警。9月21日法院判决时,男子不仅被罚款,还被判9个月监禁,其中6个月缓期执行,此外他被要求接受身心治疗。
强惩治性别歧视与性暴力法于今年8月份正式通过,里面设立了“性别歧视侮辱”罪名,涉案人一旦定罪,罚款金额将不低于90欧元。
(编辑: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