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4月28日电 25日斯图加特高等地区法院(OLG)裁定,瑞士法庭可以对德国司机进行裁定,在瑞士定罪的Gotthard隧道的飙车司机必须在德国服刑。
2014年,一位43岁的德国人在瑞士Gotthard隧道中多次超高速驾驶。在警方跟随中这名男子更以200公里/小时的时速飙车, 之后他不曾对自己轻率的驾驶行为表示悔意。瑞士当地报纸“观察”中描述,他因为饿了就像“猴子一样狂奔”。这位大胆的德国司机是Ditzingen的一个地产经纪。瑞士法院以“危及生命,并一再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对这位德国飙车司机缺席判处30个月监禁,他至少要服刑了十二个月。
然而之前斯图加特地区法院认为在德国违规驾驶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范畴,推翻了瑞士法院的刑事判决。肇事司机随即强硬表示,“我绝不会去坐牢。”但是欧盟内外针对犯罪行为有执行协议,也就是说各国家面对法庭的裁决需要共同合作。如果在瑞士通知并判处了犯罪行为,同时也可以决定犯罪分子在德国服刑。斯图加特法庭更正了对瑞士法庭的质疑,判定这位飙车司机必须在德国服刑。(德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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