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发生于5月31日晚8点半左右,地点在埃唐普(Étampes)市的巴斯德大道。目击者称,该男子驾车抵达现场,下车后径直朝一群正在路上走的青少年冲去。他挥舞刀具,将其中一名15岁少年背部划出一条10厘米长的伤口,手臂也被划伤3厘米。
受害少年在法庭上描述说:“我完全没反应过来,其他人都跑了。我没做错事,就站在那里。他先踢了我一脚,我想跑的时候就感觉被捅了。”
男子当天穿着一件军绿色T恤,体型健硕,但其实并非军人。他在庭上解释说:“我当时在家种菜,突然接到儿子的电话,他很慌,说有人抢了他的电池或者滑板。我太激动了,就拿着手边的工具出门了。”
据称,他儿子有残疾,当时在河里玩耍时遭遇了抢劫。但他并未报警,而是选择亲自“上阵”,最后伤了一个毫无关系的少年。“我拿武器是为了吓唬他们,不是为了真打人。我只是想吓他们跑,”他试图为自己辩解。“那孩子是自己受伤的,不是我捅的。”
检察官反驳说:“受害人当然不是自己伤的!你拿着刀和斧头追人,还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抢劫犯?”她指出,男子不仅认错不彻底,而且完全忽视了成年人应有的理性判断:“56岁的人了,你该冷静打电话报警,不是街头动武。你说儿子被15个人围殴,结果没有一个证人能证实,连你儿子自己都没说过。”
虽然检方要求对该男子判处8个月监禁并配戴电子手环执行,最终法院仍然考虑其无前科且情绪失控的背景,判处了两年缓刑。
来源:Le Parisien 编译:ChatG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