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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人士起诉“法国小姐”主办方

【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道,“勇敢做女权”(Osez le féminisme)组织日前向博比尼市(Bobigny)劳工法庭(conseil des prud'hommes)起诉,指责法国小姐选美活动要求候选人至少身高1米7、必须单身和“具有美的特征”是性别歧视,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诉方除“勇敢做女权”组织外,还有三名女性。她们因为没有满足法国小姐选美活动组织者挑选候选人的标准,没能参加选美活动,因而提出诉讼。起诉的对象是法国小姐公司(sociétéMiss France)和Endemol制作公司。提告者称,Endemol制作公司“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利用妇女制作利润极高的音像节目”。

“勇敢做女权”组织说,依照2013年一个有关法国小姐选美活动的法律规定,法国小姐候选人虽然不与组织者签署劳务合同,但与Endemol制作公司的关系可以解读为劳资关系。而劳动法禁止资方招聘时使用任何“与风俗、年龄、家庭背景和体貌相关的标准”。因此,诉方要求法国小姐选美活动组织者取消歧视性规定,包括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不能有纹身和穿刺等。

法新社记者致电询问法国小姐公司,后者拒绝“立即”作出回应。

鉴于司法程序持续很长时间,劳工法庭不太可能在12月11日卡昂(Caen)举行的今年法国小姐选美活动前作出判决。

“勇敢做女权”组织再次重申,法国小姐选美活动“对整个社会有的只是负面、倒退的影响”。

“性别平等最高委员会”(HCE)2019年年度报告曾把法国小姐选美活动比喻成“老旧的讽刺画”,特别批评了候选人必须单身、没有孩子的规定。

(编辑: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