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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达成发展可再生能源协议

【欧洲时报来米编译】法新社报道,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3月30日达成一致: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构成比例增加近一倍,这是欧洲气候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文本将生物质能(比如燃烧木材)归类为绿色能源,这让致力于保护森林的非政府环保组织感到痛心;文本还将核能生产的氢归类为环保无碳类别,这在27国中存在严重分歧。

经过15个小时的谈判,协议于30日黎明时分达成,设定了到2030年欧洲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占42.5%的约束性目标,比目前约22%的水平(法国为19%)几乎翻了一番。

该目标介于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议员要求的45%与各国要求的40%之间,明显高于目前的欧盟2030年目标(32%)。

简化程序

该文本简化并加快了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的授权程序,并建立了监管放松的专门地区。

可再生能源部署将被认为是“重要公共利益”,从而限制了对相关部署提出法律异议的理由。

欧盟计划在建筑物的能源消耗中使用49%的可再生能源,并通过具体的国家目标为加热和制冷制定渐进的、有约束力的绿色路线。

在交通运输方面,到2030年,各国要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将温室气体强度降低14.5%,或者在该国的最终能源消耗中达到至少29%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目标。

该协议为运输专用的可再生能源中的“先进生物燃料”和“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设定了5.5%的上限目标。

核电争议

可再生能源在工业中的使用每年必须增加1.6%。欧盟各国到2030年,可再生氢在工业用氢中的比例必须达到42%,到2035年达到60%。

同时,协议放宽了核电比例较高的国家的目标,它们可以通过核能生产无碳氢。

核电问题让各国意见分裂。最后达成的协议规定,对于化石氢在该国消费中所占份额低于23%的成员国,2030年可再生氢的目标可降低20%。

生物质

协议维持生物能源的“可再生”地位,但“加强了使用生物质的可持续性标准”(燃烧的木材),来源“根据其经济和环境附加值”进行优先排序。

这种选择受到北欧国家的强烈支持,但遭到非政府环保组织的谴责,他们担心这会对森林造成不利影响。

非政府组织Fern愤慨表示:“迄今为止,欧洲木材的首要用途是能源生产,收获的木材中有一半以上被烧毁,且这一比例还在不断增加”,该协议“继续奖励燃烧树木的能源公司”。

(编辑: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