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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客公司辩诉交易补充协议获法院认可

【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道,巴黎法院11月30日判定空客公司(Airbus)11月18日与法国金融检察院(PNF)签署的公共利益司法协议(Cjip)有效。协议规定,空客公司在法国缴纳15856044欧元罚金,司法部门不再对其在2006年和2011年向利比亚和哈萨克斯坦出售飞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行贿行为作刑事追究。

金融检察院认为,空客公司多次行贿,但这些事情都发生在从前的“旧时代”,而且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因此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是“公平、公正和可以接受的”。这样,法国司法没有认定空客公司有罪,它可以继续参加公共招标活动。

此前,空客公司已经与金融检察院签署过一个公共利益司法协议,并在去年1月31日被法院认可。该协议规定空客公司须缴纳36亿欧元罚金,其中21亿在法国缴纳,以避免法国、英国和美国司法部门对其不规范行为作出刑事追究。

法院11月30日刚刚认可的协议是对第一个协议的补充,涉及金融检察院的3项预审调查。第一项于2013年开启,怀疑2007年萨科奇竞选总统时接受利比亚政府献金,试图弄清空客公司2006年底出售利比亚12架飞机时是否存在违法。第二项调查也在2013年开启,涉及所谓的“哈萨克门”,怀疑2009-2010年间萨科奇总统任期内法国与哈萨克签署的几个合同中是否存在行贿问题,是否给中间人提供非法佣金。这几项合同规定向哈萨克提供直升机、一个卫星中心、两颗卫星和295辆机车,总金额达到20亿欧元。第三项预审调查涉及一个私营公司与捷克、科威特和土库曼斯坦等国的合同。

此次15856044欧元罚金相当于利比亚飞机出售合同和“哈萨克门”中给中间人的佣金总额,利比亚案佣金为600万欧元,哈萨克斯坦案佣金为980万欧元。第三个调查未能确定是否给了佣金。

因为第一项公共利益司法协议已经要求空客公司制定计划,对公司的操纵模式做出改正,以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这第二项公共利益司法协议没有再做这方面要求。

空客公司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欢迎,称公司已经实施了调整操作模式的计划,“运作系统有了深刻改变”。

(编辑: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