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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将在内蒙古受审 涉两宗罪

中新社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16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薛恒生于1955年11月,辽宁绥中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长期在家乡工作,曾任绥中县高台乡中学教员、绥中县卫生局副局长等职。

检方起诉指控称,薛恒利用担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辽宁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辽宁省营口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副省长,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方还指控,薛恒离职后利用其原担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8月,薛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2月,官方通报,薛恒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大搞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还被指“毫无纪法底线,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