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始于2023年2月20日,这对阿尔及利亚夫妇在法国申请居留权,但被塞纳-马恩省政府拒绝,理由是他们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依靠其法国籍儿子及其配偶的经济支持。随后,政府向他们下达了OQTF,要求他们限期离境。
然而,这对夫妇在2023年3月向梅伦行政法院(Tribunal Administratif de Melun)提起上诉,并提交了额外的证据材料。经过近两年的法律程序,行政法院最终裁定支持他们的诉求,允许他们继续留在法国。
案件的核心依据之一是1968年《法阿协议》第7条b款,该条款规定:
• 阿尔及利亚籍人士若在法国连续居住三年,可申请十年期居留证。
• 法国公民的阿尔及利亚籍父母,如依赖其子女供养,也有权获得居留证。
尽管夫妇二人符合“法国公民直系亲属”的条件,省政府认为他们经济独立,因丈夫每月领取58,335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约合403欧元)退休金,高于阿尔及利亚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驳回了申请。
然而,法院认为,该夫妇的子女确实向他们提供了经济支持,并进一步依据《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强调政府不应侵犯个人的私人和家庭生活权利,尤其是考虑到83岁老人的健康状况(曾接受结肠癌手术,并被诊断出患有退行性疾病)。
在2025年1月30日的裁决中,法院:
1. 取消省政府发布的OQTF,允许该夫妇合法留在法国;
2. 责令省政府在两个月内向该夫妇签发一年期居留证(注明“私人和家庭生活”);
3. 强调家庭团聚权利,避免老人因健康问题面临不必要的遣返风险。
截至目前,塞纳-马恩省政府尚未对此裁决作出官方回应。
该案件凸显了在法国移民政策下,家庭团聚权利与政府行政决策之间的复杂博弈,同时也表明1968年《法阿协议》及《欧洲人权公约》仍在实际案例中发挥重要作用。
ChatGPT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