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总检察官还要求判处其四年监禁,其中三年缓刑。针对一年实刑部分,检方建议通过佩戴电子手链的方式服刑,这较去年三月一审判决中的两年实刑有所减轻。
总检察官斯特凡·马多兹-布兰切特(Stéphane Madoz-Blanchet)在总结陈词中表示:“玛丽娜·勒庞继其父亲之后,是一个体系的煽动者。该体系为政党利益挪用了140万欧元。”他同时谴责勒庞在法庭上的反省仅仅是“表面文章”。
检方还要求维持一审法院对其处以的10万欧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控方律师此次请求法院不要对剥夺被选举权的处罚进行“立即执行”(即不要求判决后立即生效)。然而,这一细节在实际影响上可能并无实质意义。因为如果勒庞被定罪并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预计也会在2027年总统大选前做出最终裁决。
此外,控方还要求对其他11名被告(包括作为法人实体的国民联盟党)定罪。检方认为,他们在2004年至2016年间建立了一个“经过承认且受控”的体系,其核心逻辑是:“这些极右翼运动的议员助理在为政党工作,却由欧洲议会发薪。”
检方强调,这一组织的目的是“将政党想要保留但因财务状况恶化(经历多次选举失败后)而无力负担的人员成本,转嫁给欧洲议会议员助理的预算”。
检方强调,这一“组织”最初在 2004 年由让-玛丽·勒庞建立时还较为“手工作坊式”,但在 2012 年起被“专业化”,而这一转变发生在玛丽娜·勒庞于前一年接任党主席之后。
从庭审一开始,玛丽娜·勒庞便否认存在任何犯罪“意图”,并坚称自己是“出于善意”行事。
辩方律师将从周三开始陈词,持续至 2 月 11 日。

来源:TF1 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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