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在法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已连续居住180天或持长期签证/居留卡)
- 中资企业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中国籍负责人
-
临时在法仅可办理涉及死亡等紧急公证事项
- 公证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办理。
- 按居住地选择相应领区大使馆/总领馆;
- 将材料发送至 [url=]consul@amb-chine.fr[/url] 进行邮件预审;
- 预审通过后前往证件大厅递交纸质材料;
-
按通知日期领取公证书(超过1年未取将自动销毁)。
- 委托书/声明内容应明确、真实,符合中国法律;
- 不接受涂改、有误或提前签名的文书;
- 婚姻证书、驾驶证、职业资格等如在中国出具,,使馆不受理;
- 遇重大利益事项或可疑内容,领事官员有权面谈并要求签署谈话笔录;
-
不合规申请将不予受理。
- 持中国大陆护照与法国长期居留/签证;
- 所办公证必须在中国使用且无法通过普通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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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类型包括委托书、声明书、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学历、无犯罪等。
- 向国内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见[url=]外交部公布名单[/url]);
- 审核通过后,携材料前往巴黎签证中心参加视频见证;
- 当场完成签名,支付公证费(向国内机构)和服务费(43欧元/份);
-
如有书面材料,由签证中心代寄回国内。
巴黎签证中心:26 Rue Jacques Dulud 92200 Neuilly-sur-Seine
自2023年11月7日起,中法互相承认《附加证明书》(e-Apostille),。
法国出具的出生证、结婚证、学历证明、法院判决等公文书,如拟在中国大陆、香港或澳门使用,只需附加证明书。
- 外交/领事文书
-
商业合同、海关单据等仍须办理“双认证”
- 登录官网注册账户提交申请:
https://apostille.notaires.fr - 将原始公文书寄送或预约提交至15家受理公会;
- 在线缴费并下载电子版证明;
- 可通过查询网站验证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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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将退回或邮寄给申请人。
巴黎公会地址:50 Avenue Daumesnil - CS 80605 Paris Cedex 12
邮箱:[url=]clap@paris.notaires.fr[/url]
邮箱:[url=]clap@paris.notaires.fr[/url]
其余14家公会名单详见中国驻法使馆网站或本文扩展阅读。
A:不可以,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当场签字。
A:需由法定监护人代理。
A:由声明人本人承担责任,使馆只证明“本人自愿声明”行为成立。
A:如1年内无人领取,将被销毁,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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