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件记录,受害者女儿是通过两个月后的照片辨认出嫌疑人,控方依赖这唯一的证据来指控两名罗姆族女性。然而,法官指出,这一辨认发生在盗窃案发生两个月之后,且仅基于她在楼道内对她们的短暂观察。这种辨认的可靠性受到质疑,因为她们只是被目击在案发当天从三层楼的楼道走出,而并没有直接与公寓盗窃相关的证据。由于缺乏其他能够支持其犯罪行为的证据,法官裁定这一证据无法通过“可信度的考验”,不足以做出有罪判决。法庭最终宣布两名女性因“未实施犯罪”无罪释放。
——华人街网站 alexzou编译 消息参考:Perugiatoday.it/网,此篇图文报道只按原新闻网站对此事件的说法编译,并不代表译者和本网站观点。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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