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思智庫有話說: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再次提速,創新合作是發展的主旋律,粵澳也推出了合作新措施,香港還在等什麼?
當下,香港上下主要在忙兩件事:一是抗擊疫情,這第二波反彈病毒已撒向社區,把社會折騰得不輕。
二是準備九月份的選舉,各種五花八門的奇人怪事,也把社會折騰不輕。
但同在大灣區的粵澳兩地則是另外一番景象,開始擺脫疫情的糾纏,重拾大灣區的發展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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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國政協主席汪洋親自召開“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合作”專題協商會,圍繞《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要求,就如何提昇科技創新能力,強化產業創新升級,深化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區域協同創新模式,加快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提出了具體要求。
國務院也將穩步推進一批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不斷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力、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
同時,廣東省也公佈了《粵澳合作框架協議》2020重點工作,部署今年粵澳合作的8個大方面共73項具體措施。
疫情后,大灣區的創新合作發展步伐越來越快,香港方面不能視若無睹。
尤其是世界正在經歷新一輪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美國保護主義、單邊主義抬頭,經濟全球化遭遇更大的逆風和回頭浪。
落實大灣區的建設,應著眼於推進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前一段時間,我參加了全國政協組織的“大灣區創新合作”專題調研,走訪了一些地區和企業,看到內地各有關部門、企業埋頭在創新發展上,有些已初見成效,讓人振奮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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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弓沒有回頭箭,改革關頭勇者勝。
借助國家支持深圳深化改革開放“先行先試示範區”的政策,以有效推動要素流通和規則對接。
深圳於2019年被國家賦予深化改革開放“先行先試示範區”,我認為還可再賦予成為“大灣區先行先試合作區”,如這一戰略運用得當,對加快實施大灣區規劃具有現實而深遠的意義。
“合作區”在創新科技方面,首先要解決好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難以吸引國內外有成就的科學家帶著成果走進大灣區。
建議科技部聯合國家知識產權局、香港及本地律師協會、專利師協會等專業服務界人士,共同創建大灣區國際知識產權貿易、技術交易、科技企業併購中心。
與此同時,提供國際知識產權一站式服務,包括培訓、申請、維護、訴訟、仲裁、顧問、經紀及融資人等,參照香港最高自由度貿易標準,形成轉口知識產權貿易的核心平台,為企業客戶提供一系列科創技術服務。
這一“中心”不涉及“兩制”間的政治分歧或敏感議題,容易在兩地間達成共識,只要我們以大膽探索的精神,敢於運用普通法的一些法律優勢來創建“中心”,一旦成功,對於大灣區的科技成果獲得國際認受性,以及推動大灣區其他領域參與國際合作,在機制創新上有示範引領作用。
借助香港基礎研究的強項,加速提升大灣區的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率。
大學是進行科研活動的重要場所,是知識創造的源泉。
擁有全球頂尖的研究型大學是創新科技中心發展的重要基礎條件。
我查了一些數據,粵港澳大灣區的大學學術研究水平應屬優秀,以位列全球學術500 強大學的數量和排名為標準,粵港澳大灣區的表現與東京灣區和以色列不相伯仲。
若以理科和工科領域的學術表現來看,粵港澳大灣區,尤其是香港則擁有更多數量的大學被納入全球200 強,且香港上榜大學在工科領域的學術表現均高居全球前100名。
雖然香港的大學具有較高的學術研究水平,但在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具有突破性的科學技術以及產業化方面,其表現與全球佼佼者仍存在差距。
根據近年全球創新型大學100 強排名,大學的論文引用數和專利數量等成果轉化指標看,美國舊金山灣區、日本東京灣區以及以色列的多個大學均在實際“創新能力”方面有突出的表現,而香港則無大學上榜,大灣區的其他幾所大學差距更大。
這是與國際創科在成果轉化率方面的比較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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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而言,深圳的企業扮演著進行科技研發活動的主角,該市90% 以上的研發機構設立在企業,90%以上的研發人員集中在企業,90%以上的研發資金來源於企業,90%以上的職務發明專利也出自於企業。
而香港的科技研發活動多由大學進行,企業在研發活動中的角色遠不如深圳。
為此,建議把兩地的科技創新著力點放在破除“兩制”的政策藩籬上,允許兩地科學研究人員學術共享、成果共享、利益共享。
可考慮學習德國史太白大學成功經驗,在深圳與香港交界地區新設港深科研成果轉化基地,把香港8 所大學及深圳大學城、廣州大學城的博士生、研究生人才集中起來,側重從事基礎研究科研成果轉化工作。
該基地除了集中大學的研究成果外,還要吸納大灣區科技企業、有實力的廠家合作,在獲得專利研發的過程中,實現科技成果轉化。
如果今天我們的科技企業、科研部門、大學研究仍然不重視成果轉化工作,那麼科技創新將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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