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大學校長不會一世好運 |中環一筆

香港科技大學校長史維教授本月6日與學生舉行公開論壇,席間有內地生集體離場,但被香港學生阻攔,一名內地生在保安員的護送下,在眾目睽睽下仍然被蒙臉黑衣人毆打受傷,事情擾攘近1個小時,該名內地生才能被送到安全地方。

史維兩天後科大舉行畢業禮,進行期間證實科大學生周梓樂離世,校長提前離開,憤怒的學生也開始大肆破壞,校長官邸、美心酒樓、中國銀行和內地背景的教授辦公室被「風捲殘雲」。出席畢業禮的內地生及家長在恐怖氣氛中逃亡,大家在社交媒體上互道「保重」,諷刺的是,他們抵達深圳後,紛紛表示終於能回到安全的環境了。 一批科大教職員給校長的聯署信表示,「一大群科大暴徒在校長面前和鎂光燈下,向另一學生執行私刑」,但校方沒有採取即時行動處理暴力行為,對此感到失望。事件還罕有地引起國家機關的注意,中聯辦發表聲明,呼籲在港讀書的內地生注意安全。其實,科大的學生和老師可以到法庭告校長史維,因為他作為一校之長,目睹他的學生被人毆打,而沒有採取適當手段去制止,而且警察接到報警後已經到達學校門口而被拒門外,校長應被告:公職人員失當行為。 

美國的一宗案例或許可以引以為鑒。位於美国華盛頓州的長青州立大學只有3300名學生,年前卻發生一宗轟動的事件。該校有一個很特別的傳統,每年的5月16日是「缺席日」,有色人種學生當天在校園外聚集,討論各種議題,讓大學其他人感受他們的缺席對學校帶來的缺失。這個傳統在2017年被顛覆,有色人種學生提出訴求,「請」白人學生和老師在「缺席日」離開校園,讓他們變缺席校園為出席。一名教授韋恩斯坦提出反對,因而遭到很多學生的抗議,譴責他是納粹分子和種族歧視,並在他的課堂連番鬧事。學校沒有為他提供足夠的人身安全保障,導致他要在校外上課,韋恩斯坦教授狀告學校失職,最後訴訟庭外和解,學校賠償他50萬美元,韋恩斯坦則辭職。 

學生是否告史維校長是後話,眼前是在校園內止暴制亂,大學都停課3天了,學生在校園內跟警察進行攻防戰,警察退守後,學生走出校園破壞公共設施。這是一個顛倒的時代,校長的職責本應是引導學生在遵紀守法的情況下自由探索,目前的情況是,學生無法無天地搞破壞而要求學校保證他們的自由。

這些都是校長的另一種失職,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跟學生閉門對話,聽了二三十個學生訴說被捕經歷後表示,「同學的每一句說話都打進我的心坎裡,讓我非常的痛心和難過」。一個大學校長,聽了學生一面之詞之後,便立即感動得去信特首要求跟進,並為學生打保票,學校的律師會24小時為他們候命。

段崇智(中)浸會大學的校長錢大康,每有學生被捕,都會第一時間跟進,並發聲明要求警方公正處理,以及解釋為何警方使用過度武力,但暴徒學生在砸爛校長辦公室後跑到新聞系,用粗言穢語高聲辱罵老師,校長卻沒有發聲明,慰問受到「文革式公審」的老師。 

錢大康不清楚究竟大學校長是在「討好」學生,還是圖僥倖實行綏靖政策,得過且過。他們的不作為,領導大學的校董會看不過眼,八大校董會主席發表聯合聲明:大學的至高責任是為每一位持份者提供安全的學習和交流意見的環境,不應有人感到被欺凌或威脅。每個人都有權利充分表達意見,但大學校園或任何其他地方都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粗暴言語和無禮行為。尊重大學財產是所有大學成員的基本責任。塗污、破壞財產是違法行為,無法容忍。

香港5個多月的暴亂如何發展下去,難以逆料,可以肯定的是聲明已經對暴徒學生不起任何作用。可是,大學管理層也不能任意讓情況惡化,大學是香港社會的一個重要部分,大學生是這次暴亂的主力,解決不好,整個香港永無寧日。更大的問題是,香港之於國家,能夠做貢獻的範疇越來越少,大學為國家培養人才以及提供科研成果作為經濟發展之用,是香港具備獨特條件去做的,但現在各大學的恐怖氣氛,內地生還是否願意來港讀書也成問題,目前在香港教書和研究的,有內地背景的學者是否願意留下來,也成問題。即使內地生不來,海歸學者離職,香港的大學也要培養本地學生,為香港社會和國家發展做貢獻,這一條最基本的都做不到,他們憑什麼領取每年200億元以上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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