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大利购买家具、家电或其他商品时,消费者通常需要先支付一笔订金(acconto)或合同定金(caparra confirmatoria)。但如果后来改变主意,不想购买了,或者因为个人生活发生变化,不再需要已经订购的商品,是否只要放弃订金、不去提货就可以结束交易?
答案可能让不少消费者意外:即使消费者放弃订金,并且长期不再联系商家,也不意味着买卖合同自动解除。商家不仅可能有权保留定金,还可能要求消费者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货款,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损失。
意大利最高法院在2026年3月6日作出的第5082号判决中,再次明确了这一法律原则。
一、交了订金后不联系商家,合同不会自动失效
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137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意味着,消费者一旦签署购买订单,双方就建立了合同关系。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或者双方达成解除协议,否则合同不会因为其中一方突然不再感兴趣而自动失效。
例如,消费者订购了一套家具,支付了1000欧元订金,但后来不再接听商家的电话,也不去仓库提货。
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沉默并不代表合同已经取消。
只要商家没有明确同意取消订单,合同原则上仍然有效。
商家可以要求消费者履行合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通过双方行为默契解除?
意大利法律允许双方在没有签署正式书面文件的情况下,通过实际行为达成解除合同的共识。这种方式在法律上称为通过默示行为解除合同(risoluzione per fatti concludenti)。
但这里有一个重要条件:必须能够明确证明双方都希望结束这份合同。
也就是说,不能只有消费者单方面不再联系商家,而商家仍然保留商品、等待交付,或者继续催促消费者履行付款和提货义务。
例如,一名年轻女性原本订购了一套厨房家具,准备与伴侣共同生活,但后来两人分手,她不再需要这套家具,于是一直不去提货。
即使消费者已经改变了生活计划,也不能仅凭她的沉默认定合同已经解除。
如果家具商没有明确表示放弃交易,合同仍然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意大利最高法院2026年3月6日第5082号判决明确指出,只有一方长期不采取行动,并不足以构成双方共同解除合同(mutuo dissenso)。
三、个人生活发生变化,不是取消订单的合法理由
消费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改变购买决定,例如:
- 与伴侣分手,不再需要共同购买的家具;
- 搬家计划取消;
- 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
- 原本需要的商品后来不再需要;
- 个人生活安排发生改变。
法律主要考察的是双方签订合同当时是否具有真实、有效的购买和销售意思。
一旦订单正式成立,消费者就有义务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商家可能已经订购材料、安排生产、占用仓储空间,甚至为消费者定制了无法轻易转售的商品。
因此,消费者后来改变主意,并不意味着商家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四、违约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这两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明显区别。
1.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mutuo dissenso)
这是双方通过新的协议,决定结束此前已经成立的合同。
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完成,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能够明确体现双方共同意愿的行为达成。
2. 单方面违约(inadempimento)
如果消费者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不提货,或者不配合商家交付商品,就可能构成合同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
- 消费者的不配合可能构成违约;
- 商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选择解除合同并保留定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商家也同意取消交易,就不能认定双方已经协商解除合同;
- 商家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消费者支付剩余货款;
- 消费者长期保持沉默,不代表原有债务自动消失。
五、交了定金不提货,商家可以直接没收吗?
这里需要区分意大利法律中的两种概念:
- Acconto:预付款、订金
- Caparra confirmatoria:合同定金、确认定金
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1385条,如果消费者支付的是具有确认定金性质的款项(caparra confirmatoria),而消费者未履行合同义务,守约的商家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保留已经收到的定金。
但需要注意:商家有权选择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商家必须这样做。
如果商家认为定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选择其他救济方式。
例如:
消费者订购了一套价值10000欧元的家具,支付了1000欧元定金。
后来消费者突然改变主意,不再提货,也不愿意支付剩余9000欧元。
如果商家认为1000欧元不足以弥补损失,特别是家具属于专门定制、难以转售的商品,就可能选择依法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因此,消费者不能简单认为:
“我不要商品了,1000欧元订金不要了,双方就两清了。”
如果商家不接受这种处理方式,消费者仍可能面临剩余货款或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追索,严重时还可能收到法院支付令(decreto ingiuntivo),甚至面临财产强制执行(pignoramento)。
特别提醒:如果支付的只是普通预付款(acconto),不能直接套用确认定金(caparra confirmatoria)的没收规则,具体处理还要看合同约定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六、消费者还有义务配合商家交货
购买合同不仅要求消费者付款,同时也要求消费者履行必要的配合义务。
例如:
- 接听商家的电话,协商送货或提货时间;
- 提供正确的收货地址;
- 按照约定安排收货;
- 在商品已经准备好的情况下,配合完成交付。
法律也没有要求商家必须不断追问消费者为什么突然失联。
只要商家已经按照合同准备好交付商品,消费者长期不配合,就可能构成违约。
同样,商家暂时没有立即催促,也不能因此认定商家已经同意取消订单。
七、意大利最高法院第5082号判决明确了什么?
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在2026年3月6日作出的第5082号判决中,对类似合同纠纷作出了明确说明。
此前,下级法院曾认为,由于买卖双方有一段时间都没有联系,合同可以被视为已经自然终止。
但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一判断,支持家具商一方。
最高法院强调:
如果其中一方仍然通过催促履行合同、要求付款或安排交付等方式,明确表达继续完成交易的意愿,就不能仅凭双方一段时间没有联系,推定双方已经默契解除合同。
商家后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货款,也能够体现其从未放弃原有交易的意思。
这项判决再次明确:单方面的沉默和不作为,不能代替双方共同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八、不想继续购买,正确做法是什么?
如果消费者已经改变主意,不想再购买之前订购的商品,最不应该采取的方式就是直接失联。
比较稳妥的处理方式是主动联系商家,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协商解除合同。
双方可以协商以下解决方案:
- 放弃已经支付的定金: 商家同意将定金作为最终补偿,双方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 支付一定违约补偿: 消费者支付一笔合理费用,补偿商家的行政或其他实际支出。
- 更换商品: 将原来订购的商品换成价格较低或用途不同的其他商品。
- 转让购买合同: 在商家同意并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将购买合同转给其他有意购买的人。
只有双方明确达成解除协议,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日后再次发生纠纷。
华人街提醒
在意大利购买家具、厨房设备、家电或定制商品时,签订订单和支付款项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关于取消订单、定金、违约赔偿及退货的条款。
尤其要分清楚 acconto(预付款)和 caparra confirmatoria(确认定金)的区别。
如果后来不想购买了,不要以为放弃订金、不接电话、不去提货就能自动取消合同。主动与商家协商,并取得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解除协议,才是更稳妥的处理方式。
——华人街网站 alexzou编译整理,参考:laleggepertutti.it。本文根据原文及其引用的意大利最高法院第5082/2026号判决整理,仅供信息分享,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情况应结合合同条款及实际法律关系判断。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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