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金融监管局今天(30日)发布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做好那曲市巴青县7.0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支持工作,补齐灾区金融服务短板,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与农牧区住房安全保障,助力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通知要求保障灾区基础金融服务连续稳定,做好受灾主体精准帮扶。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保障线上线下金融服务不间断,保障救灾款项汇划、群众存取转账等紧急业务优先办理。全面摸排在建项目、企业、农牧户受灾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调查,建立受灾客户清单,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减免受灾小微企业、农牧经营主体、农户账户管理、转账汇款等相关手续费;利用好中央赋予西藏地区的财政补贴和贴息政策,切实降低受灾主体综合融资成本。
同时,要强化农房重建及抗震改造金融信贷支持。
一方面加大金融对巴青地震灾后房屋重建信贷支持,鼓励支持针对农牧户危房修缮、房屋重建开发专项信贷产品,优化审批流程,优先受理审批放款,保障受灾群众住房重建资金需求。
另一方面积极对接住建部门农牧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结果,配套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大力推进全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对实施农房抗震加固、改造提升的农牧户给予信贷倾斜,从金融端补充支持化解存量农房安全风险,标本兼治提升农牧区住房安全水平。
要扎实做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首次理赔,高效推进多类保险保障落地。
要把本次地震作为西藏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制度实施后的首次实战理赔,严格执行巨灾保险赔付标准,落实赔款直付到户或拨付政府统筹重建的双轨赔付机制,做到应赔尽赔、快赔预赔。同步开通健康险、意外险绿色理赔通道,简化单证材料,对受灾伤亡人员、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快速完成健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充分发挥保险风险兜底作用。加大政策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宣传推广,扩大保险政策覆盖面。
要加大灾后重建重点领域信贷资源倾斜,纾困市场主体恢复生产经营。
银行业机构要向巴青等受灾区域倾斜信贷资源,鼓励各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政策、规模支持。下放审批权限,优化业务流程,落实尽职免责、不良贷款容忍度要求。重点保障损毁交通、水电、市政等基础设施重建融资,保障参与重建项目企业融资。对受灾情影响暂时还本付息困难、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农牧户,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续贷业务,推广随借随还产品,保障帮扶人口小额信贷应贷尽贷,落实灾区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免息、本金延期政策,助力生产经营恢复。
此外,还要健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灾区金融服务协同处置能力。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灾后金融支持政策实施常态化评估机制,持续跟踪信贷投放、保险理赔、农房重建及抗震改造配套金融服务落地成效,保障灾后重建各项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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