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周文仪编译】据法新社10月18日报道,环保发展部长德鲁吉指出,在未来的《法国交通案指导法案》草案中,将允许地方民意代表征收车辆进城费,但收费将设立上限。
德鲁吉在BFMTV电视台表示:“地方民意代表在交通和环保方面要求一些措施,提到了设立车辆进城收费的问题”。“确实有这个可能性,但有限制”。
德鲁吉说:“在居民人数10万人以上的城市,可以设立每辆汽车每天收费2.5欧元的上限,这将来还可以讨论。在居民人数50万人以上的城市,上限可以提高到5欧元,重型卡车最多收费10欧元”。
德鲁吉指出:“2007年通过的环保法已经允许设立车辆进城费,但未规定条件,没有明确的管理框架,也未规定上限,以致于对此感兴趣的民意代表未能付诸实施。《法国交通法指导法案》将是1982年以来的首套有关法国交通指导方针的法案,将会设立许多措施。”
这套法案应于秋季在部长会议上提出,或将于“明年1月或2月”提交国会审议。
法国目前没有任何城市收车辆进城费。德鲁吉提到,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从2006年1月起就开始试行进城费,在此方面是一个先行者,并曾为此举行全民公决。
(编辑:秋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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