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一级巡视员沈永刚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沈永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对沈永刚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一级巡视员沈永刚受贿案一审宣判
阅读设置
本文目录(0)
标签:
暂无标签
用户评论 (0)
登录 后参与互动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首评可提升互动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