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福建省“漳州110”全体队员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并提出殷切期望。
习近平在回信中说,“漳州110”是公安系统的一张亮丽名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你们扎根警务一线,在服务群众、护民安宁等方面辛勤付出,得到了广泛赞许,我感到很欣慰。
习近平表示,守百姓幸福,护家国平安,人民公安重任在肩。希望广大公安干警坚守为民初心,弘扬优良传统,矢志担当奉献,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兢兢业业守护万家灯火,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1996年9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习近平了解了“漳州110”为民服务的感人事迹后,提笔写下“人民的保护神”六字感言。
三十余载风雨兼程,初心未改;新征程上号角吹响,步履坚定。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漳州110”这些年的历程,听听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第一个做广告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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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85年5月1日,漳州市公安局安装了全国第一个110报警电话。1990年8月1日,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成立治安巡逻中队,负责110接处警工作,“漳州110”正式成立了,是全国公安机关最早实行警务机制改革的基层单位之一。
20世纪90年代初,110百姓知晓率并不高。当时“漳州110”专门做过调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110电话开通5年,只有22个群众知道这个电话。
为了让“110报警服务台”家喻户晓,“漳州110”请漳州电视台、《闽南日报》刊播广告:“漳州市民有危难均可拨打110”“巡警就在您身边,有事请找巡警”。朴实的话语,传递着赤诚的初心,让110真正走进了百姓心里。
这则广告不仅让“110”深入人心,更标志着“漳州110”在全国首次将“服务”二字写入110的职能,开创了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的先河。
第一个上班爬杆子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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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110”建队之初,队部办公楼在三楼。“漳州110”将竹竿从一楼地面笔直架到三楼阳台。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必须第一时间顺杆滑下。这根竹竿,让出警比走楼梯下楼节约了30秒——在群众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刻,这30秒弥足珍贵。
从那时起,他们夜间值班实行“三不脱”——不脱衣、不脱裤、不脱袜,确保接到警情能即刻出发;他们走街串巷、踏遍全城,将每一个小区、每一条街巷熟记于心。
不到2分钟就到达现场,不到5分钟就把处在生死边缘的群众送到医院……无论是追捕犯罪嫌疑人,还是救助危难中的群众,以快制胜,是“漳州110”一以贯之的追求。
近年来,从传统警务到创建“四警四化”警务新机制,从单一警种到风险防控、立体巡防、接警处警、办案办事全链条,从率先全省成立市县两级“主战中心”到“智慧大脑”打造“空中110”“无人机+”警务模式……历经多次警务改革,“漳州110”朝着“再快一秒”“更快更灵”的目标不断迈进。
目前,他们日均接处警190余起,5分钟到场率高达93.2%,现场调处率达90%以上,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100%。
服务老百姓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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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不断接到的民众报警求助电话,“漳州110”早期的队员们开始了新的思考:警察管治安究竟是为了什么?经过激烈讨论后,大家达成共识:全世界只有中国的警察名称前有“人民”二字,为人民服务才是110的灵魂所在。
随着“110报警台”更名为“110报警服务台”。风里来、雨里去、战严寒、斗酷暑,大到徒手夺刀、飞檐走壁救下轻生女孩,小到送迷路老人回家、为市民找回失窃电动车。经过四年的工作实践,“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成为了“漳州110”警队内部的一项工作规定和对民警的要求。
时光如梭,在老百姓的口口相传中,“漳州110”逐渐走出芗城,走向八闽,走向全国,走进人民群众的心坎里。
2025年5月,“漳州110”升格为漳州110支队,机制上融合接警队、女子巡逻队、寻亲队、警航队、蓝军战训队五支专业力量,构建起路面勤务与专业队伍互为支撑的现代化警队。同时,整合“民间110”“社区110”等多元力量,打造“四级巡防”体系,推动警格与网格深度融合,将平安防线延伸到百姓家门口。
服务群众的第一辆“敞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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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漳州110”初创时装备极为简陋,只有一辆敞篷巡逻车。
就是这样一辆破旧不堪的“敞篷车”,成了“漳州110”服务群众最早的交通工具,载着队员穿行在漳州街头,把“服务”二字从口号变成了老百姓看得见、等得到的到达。
而如今,“漳州110”也从最初的7个人、3支枪、一辆三轮摩托车,到如今的280余名警力,成为全国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一面旗帜。
第一个“为它专门立法”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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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全国首部推广公安先进典型工作经验的地方性法规——《“漳州110”发展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促进条例》明确“漳州110”发展促进的立法目的和工作要求,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联动机制、群防群治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作出规定,实现了从“典型示范”到“制度范式”的质变,将立法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新时代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提供了“漳州方案”。
《促进条例》是以公安先进典型工作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地方性法规,促进“漳州110”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推动平安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996年8月27日,公安部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漳州现场会”,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掀起了学习“漳州110” 的热潮。
1997年11月,“漳州110”被国务院授予“人民的110”荣誉称号。
2021年1月,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福建省“漳州110”的先进事迹,授予他们“时代楷模”称号。
一部电话,
架起人民警察
与百姓的连心桥;
一个号码,
成为全国亿万人民
信赖的符号。
“漳州110”
用“再快一秒”的追求、
“更快更灵”的坚守,
书写了一份无愧于时代、
无愧于人民的平安答卷。
它值得一个热搜,
值得被更多人看见。
今天,
请把热搜
留给“漳州110”。

福建日报社全媒体传播中心出品
资料来源:福建日报、闽南日报、漳州文明网、《法治周末》等
编辑:蔡秀明
审核:严顺龙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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