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开学在即,无论你是即将走进校园的新同学,还是重返课堂的老朋友,这个学期都有些不太一样——从全国到福建,一系列新政正在落地。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新政策、新变化,一起迎接开学“新”礼包。

福州鼓楼实验小学花样迎新生。(学校供图)
全国小学、初中阶段将完成新教材的全部替换
2024年秋季学期,根据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修订的教材陆续投入使用。今年秋季学期,全国小学、初中阶段将完成新教材的全部替换。
新教材有哪些变化,是师生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专家介绍,从学习体量上看,语文学科小学一至六年级课文总数减少;数学学科把简易方程调整到初中学习,小学仅增加尺规作图;英语学科,词汇量总体变化不大。在编排设计上,三门学科新教材都更加注重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减缓学习坡度,实现提质减负。经测算,学习难度总体保持平衡。
全国小学、初中都将开展“做中学” 行动
近日,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做中学”领航行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部署开展科学教育“做中学”领航行动。记者了解到,这项行动将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国小学、初中学校中实施开展。
《指南》明确,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总体要求并保持课时总量不变的基础上,统筹使用科学类课程中的跨学科主题学习课时,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等课时,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灵活安排,确保每个学生每学期完成不少于1个任务且不少于4课时。
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据悉,和前两年相比,今年专项行动的覆盖范围从“义务教育”拓展到“普通高中”,贯通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治理链条,明确要求严禁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形成覆盖中小学全学段的阳光招生体系。
根据通知要求,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有新国标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该标准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教室采光和照明提出了卫生要求。本次修订新增多项关键指标要求,包括采光均匀度、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玻璃颜色透射指数和可见光透射比、书写板照明灯具控制装置、视网膜蓝光危害限值、波动深度、闪变指数、频闪效应可视度。同时更新标准适用范围,并对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眩光控制、教室各表面反射比、照明色温和显色指数、照明功率密度以及采光照明测量方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福建省“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出炉
《福建省“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日前正式印发。《规划》,将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提供行动指引。
《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到2030年,福建教育强省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党对教育全面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持续巩固提升;高等教育类型、层次、布局结构更加优化,高素质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更加突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与现代化产业体系衔接更加紧密;中外合作办学层次明显提升,福建教育影响力持续扩大。
重点任务涵盖八大板块,包括构建八闽特色育人体系、推进高等教育自强跨越发展、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加快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快塑造“人工智能+教育”新生态、深化闽台教育融合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福建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福建省教育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意见》明确,春秋假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各学段可结合实际错峰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参照探索实施。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秋学期中期,分别为4—5月、10—11月,春假、秋假时长各为2~4天,全年总计不超过6天,具体天数由各地统筹确定。农村及沿海地区可结合农时、渔汛等地域特点灵活调整。学校优先利用学期机动周设置春秋假,或优化寒暑假时间,确保教学总周数不变、课程标准落实到位。
《意见》要求,设置春秋假要注重八闽文化特色实践体验。各地各校要深挖福建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地域化研学线路与课程,让春秋假成为学生了解省情、传承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
《意见》强调,各地各校要严守“双减”要求,不得因春秋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假期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严禁学校、教师组织集体补课。
在春秋假的保障措施上,《意见》明确,针对双职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建立健全“党政部门主导、学校社区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托管服务体系。各地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指导学校、社区、青少年宫等阵地,提供以看护为主,兼顾兴趣培养、素质拓展的公益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坚持非学科类导向。
《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让孩子在学校“吃得放心、吃得安心”,是此次《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针对广受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条例》规定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就餐制度,支持家长志愿者共同监督食品安全。此外,“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应当做到明厨亮灶”也被写入《条例》。
如何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是《条例》回应的另一个社会关切。过去,欺凌行为有时因难以界定而被忽视,甚至被误认为是同学间的“玩笑”。对此,《条例》衔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什么是欺凌作了明确界定,强调应当合理区分欺凌行为与正常嬉戏玩笑的边界。
《条例》还完善了欺凌处置工作制度,规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吸纳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法治副校长等作为委员会成员,负责学生欺凌认定和处置工作。在认定和处置环节,《条例》规定应当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学生的监护人参与,监护人有权就学生欺凌以及处理措施提出异议或者申辩,有效保障了双方监护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新政策带来新气象。从校园安全到办学规范,从省级蓝图到身边细节,2026年秋季学期的“新”礼包已经就位。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新学期里,学有所获、行有所安。
(本文资料参考:教育部、光明日报、新华网、中国教育报、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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