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买”竟用来套现,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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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近年来,“以租代买”模式在二手交易平台和社交平台上悄然兴起,为年轻人提供了低成本体验高价值商品的新途径。然而,这一新兴业态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案件:一名男子伪装信用租客,虚构相机租赁用途,转卖套现。

  2025年10月,周凯(化名)在二手交易平台租赁了一部相机。使用期间,因资金周转困难,他动起歪念,将相机转卖套现。之后,为赔偿出租方损失,他又从平台租来另一部相机,再次转卖,用赃款堵上了上一个“窟窿”。尝到甜头后,周凯故伎重施,将租赁行为变成敛财工具。

  面对出租方的催收,周凯编造各种借口百般拖延。

  随着受害出租方陆续发现被骗,周凯迫于压力向家人供述了犯罪事实。其父在了解情况后,积极代为退赔部分赃款,并陪同周凯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被告人周凯通过社交平台以租赁名义骗取6名被害人相机及配件,并予以出售,犯罪数额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予以从轻处罚。因被告人周凯此前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且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故法院撤销其前罪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来 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 “以租代买”竟用来套现,获刑!

记者 赵小娴 通讯员 鹿萱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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