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金融支持中试平台发展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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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中试环节往往是最难跨越的“死亡之谷”。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省经信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联合发布《浙江省金融支持中试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围绕中试“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痛点,精准出台16条硬招实招,用金融活水助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中试平台是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举措》针对中试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运营的资金难题,首次提出探索推出“中试平台贷”,对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中试平台运营机构实行独立授信,期限最长可达15年,并可综合固定资产价值、预期服务现金流和孵化企业股权收益核定额度,以“长钱”匹配平台建设的长周期。

  “中试投入有保障,成果转化才顺畅。”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信贷政策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措》直面中试环节抵押物不足的“先天短板”,大力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将专利权、商标权、技术许可收益权等高价值无形资产,以及中试通用设备、精密仪器等动产纳入可接受押品。金融机构可依据中试评估报告、技术验证报告授信,探索将经核验的中试实验数据、工艺参数等技术信息作为补充增信手段,让“技术流”变成“资金流”。

  对于中试平台孵化企业,浙江创新推出“浙科中试联合贷”,将金融服务场景向更前端的中试环节延伸,通过银行联合尽调、协同授信的服务模式,共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额度更高、期限更长、成本更低的“耐心贷款”支持,精准匹配中试技术迭代、工艺放大的长周期资金需求。

  创新难免有风险,《举措》提出,推广覆盖研发投入损失、中试意外风险等场景的组合型科技保险,构建“信贷+保险”协同赋能的融资风险分担模式,筑牢金融支持创新的风险安全垫。探索“中试保险+二次救济”机制,帮助失败项目优化重启,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让中试平台“敢试、敢闯”。

  政策给力,更需落地有声。浙江将组建中试平台金融服务协同工作小组,建立“银行+产业专家”双轨评估机制,常态化开展投融资路演和产融对接。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新认定省级中试平台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设立“远期共赢”定价模式,对成果转化的不同阶段实施差异化定价,与科创企业共同成长。

  “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中试是关键一跃。”浙江省经信厅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16条金融举措的出台,标志着浙江在构建覆盖中试全周期、包容试错的金融要素支持上迈出了坚实一步,为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有力支撑。

来 源:潮新闻

原标题: 浙江出台金融支持中试平台发展十六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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