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本月18日正式公布,并将于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随着新规施行日期的临近,温州的配套落地工作也已提上日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及改善型住房需求,温州正根据《决定》精神,拟定“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的具体政策。
未来,随着这些配套细则的出台,温州的公积金使用门槛将进一步降低,让这笔庞大的“安居资金”真正惠及更多缴存人的日常生活。
作为公众最为关切的焦点,《决定》对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进行了实质性拓宽。《决定》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取消了租房提取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更首次在国家行政法规层面,将“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纳入提取情形。同时,《决定》增加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这一兜底性规定,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留出了制度空间。
“在国家层面启动修改的同时,全国多地已展开先行探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指出,本次《条例》修订明确扩大提取用途、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等,为地方政策优化指明了方向并提供法规依据。
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为例,温州早在2017年便启动试点探索,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积金缴存已十分便利。而在拓宽使用场景方面,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公积金使用门槛大幅降低,从单一的“买房专用”扩展到居住消费全链条。今年上半年,温州已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通知》,自4月27日起实施了包括放宽贷款提取时限至36个月、新增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情形、优化贷款额度计算等一系列新政,切实降低了群众的安居成本。
来 源:温州晚报
记者 陈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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