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ine省一名38岁女子因开车时手里拿着手机而被罚款,她对这一认定提出异议,并控告警方,声称自己手里拿的不是手机,而是一根西葫芦……

事情起源于2020年9月的一张罚单,为了这根“西葫芦”,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事发当天,警察认定这名女子在驾驶过程中用了手机,因此罚款320欧元。
女子声称,警察看错了。
当时她拿在手里的不是手机,而是一片油炸西葫芦,她正准备把它送到嘴里。
为了支持这一说法,女子还提交了通话记录,记录显示当时没有正在进行的通话;她同时指出,自己的汽车配备了免提系统,根本没有必要拿着手机打电话。
女子还对警察提起控告,声称处罚记录中记载了一个并不真实的细节。
一审中,法院尤其关注女子在接受检查时的行为。
根据判决书记录,在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其违规行为时,她并未作出任何解释予以反驳,而是事后才提出申诉。
如今,上诉法院支持一审判决。
法官在二审中认为,汽车里确实有西葫芦和免提系统,都不足以证明警方在观察时出现了错误。
此外,通话记录中没有显示正在进行的通话,也不能排除女子使用手机发送短信的可能。
就这样,该女子除需支付320欧元的罚款外,还要承担二审产生的近500欧元诉讼费……
不过,事情还没完。
为了这根“西葫芦”,该女子决定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新欧洲侨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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