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发布关于立即实施“五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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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实施“五停”的命令

市防指已于8月8日18时启动了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按照《舟山市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现命令如下:

一、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关停或延期举办各类户外集体活动。

二、停工: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各类户外高风险作业一律停工。

三、停课: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一律停课。

四、停业: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和其他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等场所按照各地或主管部门要求有序关停。

五、停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包车停运,城乡公交线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班、停线、改道、缩线、临时接驳等措施,所有渡口停止运营,运输船舶停航(除抢险救援船只外),码头停止装卸作业。

来源丨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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