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7月25日刊登在《法国政府公报》(Journal officiel)的法令,企业在征得消费者同意时,必须以清晰、易于理解的方式说明相关信息,包括企业身份、电话营销的目的和内容,以及营销期限。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授权最长只能有效一年,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企业必须重新获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
新规还规定,消费者的同意必须是真正自由、自愿、明确、具体、知情且可随时撤销的意思表示。企业不能仅凭合同中的预设条款、默认勾选或其他事先写好的内容,视为已经获得授权。此外,消费者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同意,而且撤回方式不能比授权时更复杂,例如可以直接在通话中口头表示拒绝,企业必须接受。
不过,法令也保留了一项例外情况:如果消费者主动要求企业回电,例如咨询与住宅节能改造、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或残障人士住房改造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企业仍可在较短时间内进行回拨联系。
事实上,这项改革早在2025年5月便已获得法国议会正式通过,经过参众两院多轮讨论后最终确定。此次法令则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实施细则。
法国政府之所以推动改革,是因为原有的Bloctel制度效果并不理想。该制度要求消费者主动登记拒接名单,但实践证明仍难以有效遏制骚扰电话。根据法国消费者协会UFC-Que Choisir于2024年10月公布的一项调查,97%的法国人表示对商业电话推销感到厌烦,这也成为推动立法的重要原因。
来源:Ac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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