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称“山东证监局”)网站,近日,因操纵证券市场,方某军被罚没超1.75亿元。
山东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方某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封涨停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操纵市场行为有6次,违法所得合计81587643.44元;单次无违法所得的操纵市场行为有12次。
山东证监局认为,方某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八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
一、对于方某军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6次违法行为,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587643.44元,并处以81587643.44元的罚款。
二、对于方某军单次无违法所得的12次违法行为,对方某军处以12000000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587643.44元,并处以93587643.44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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