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倪浩】7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将拉法特集团、嘉耐特公司等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天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北京时间7月23日晚,欧方正式发布第21轮对俄制裁措施,将14家中国内地和香港企业列单制裁。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针对欧方上述恶劣行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方决定将拉法特集团等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根据公告,自7月24日起,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14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14家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商务部在公告中表示,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北京语言大学国别和区域研究院副研究员董一凡24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列入中方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的14家欧盟实体均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参与了国防军工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对其采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是国际上履行防扩散等义务的通行做法。同时,这也是针对欧盟制裁中国企业的对等反制措施。
董一凡进一步分析称,此次管制不仅禁止境内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也禁止境外第三方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提供给这些实体,这有助于防止相关物项被用于研发、生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被用于加剧冲突、破坏地区安全的军事用途。此外,欧盟以“帮助俄罗斯规避出口限制”为由制裁14家中国内地及香港企业,其中多为贸易公司,毫无事实依据。中方实施对等反制,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举措,也是对欧方不当单边制裁的有力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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