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方言称玉米为“苞芦粟”。
“苞芦粟”在瑞安方言音中发音似“包罗雪”,故民间常顾名思义,以为“包罗”是其名,“雪”则是“粟”或“黍”的方音讹变。实则本字应写作“苞芦粟”,且三字各有其源。“苞”指玉米苞,“芦”指高秆,“粟”指谷物。这一称谓,既保留古汉语之遗韵,又有玉米之形态特征,语义分明,值得深入考究。

高秆大叶玉蜀黍(网络图片)
“苞芦粟”一词,可追溯玉米的旧名“玉蜀黍”。
蜀黍即高粱,因其秆高大如芦荻,明代农书多别称“芦粟”“芦穄”。《御定佩文斋广群芳谱·谷谱》释蜀黍云:“一名芦穄,一名芦粟,一名高梁。形类黍稷,而高大如芦荻,故有诸名。”可知“芦粟”是蜀黍的别名,“芦”字取植株之态,“穄”“粟”则作谷物泛称。玉米传入中国后,李时珍《本草纲目》曾解释它与蜀黍的相似性——“其苗叶俱似蜀黍而肥矮”,因借蜀黍之名,冠以“玉”字,名“玉蜀黍”,亦作“玉高粱”。从此,“玉蜀黍”一称成了“玉米”的书面语正统,乃至日韩词汇里都将“玉米”作“玉蜀黍”。
而在汉语内部,“玉蜀黍”也逐步简化为“玉米”,明末徐光启《农政全书》已有“玉米”之称——“别有一种玉米,或称玉麦,或称玉薥秫,盖亦从他方得种。其曰米麦、薥秫,皆借名之也”。或因“玉米”二字笔画简洁、朗朗上口,遂逐渐取代了“玉蜀黍”一称,成为全国通行的口语词。

苞芦粟 (网络图片)
而温州民间则采用蜀黍的“芦粟”之名,其词前再加“苞”字,故有“苞芦粟”之说。
“玉”和“苞”的来历,明人田艺蘅交代得最清楚。其《留青日札》“御麦”条云:“其种出自西番,旧名番麦,以其曾经进御种于西苑,故曰御麦。干叶类稷,花类稻穗,其苞如拳而长,其须如红绒,其粒如芡实大而莹白,花开于顶,实结于节,真异谷也。”“番麦”是“玉米”最早旧称,田氏其文形容玉米其苞如拳、其粒大而莹白,可知“苞”字正取“其苞如拳”之义,“玉”字则是“莹白”之色。“番麦”由“御麦”转为“玉蜀黍”,或因作物本土化而剔除“番”字,又因其颗粒颜色莹白似玉而得名。“玉蜀黍”与“苞芦粟”,皆是由其苗叶似蜀黍,由蜀黍名称分出的两个称呼——前者以“蜀黍”冠“玉”字,后者借“芦粟”冠“苞”字。“玉”状其颗粒之色,“苞”状其苞叶之形,两个修饰字的着眼点都在外观,构词逻辑如出一辙。只是温州方言中以“苞”代“玉”,更侧重其形态而非色泽,或可体现民间命名的通俗与直观。(注:元人贾铭《饮食须知》中虽有“玉蜀黍即番麦,味甘性平”,但此条不见于该书早期版本,农史学家万国鼎在《五谷史话》中认为“很可能是后人加入的,恐不可靠”,本文亦从此说。)
南方各地多称玉米为"苞芦",或是“苞芦粟”之简称。光绪《宣城县志》载:“杂粮曰苞芦,一名六谷,又名玉米,流民赁垦。”《贵州通志》解释更详:“玉蜀黍,居人谓之包谷……北方呼为棒子,江南呼为苞芦。”邻县《丽水县志》亦云:“玉蜀黍,俗呼苞芦,又呼观音米。”可知“苞芦”一语遍及皖南、浙西南、黔中诸地,非温州所独有。
“苞芦粟”的“芦”字在瓯语中渐次弱化,书面便记作“萝”或“罗”,实乃方言内部音转。“粟”字,乡人有写作“黍”的,或是受书面语“玉蜀黍”的暗示,以为俗名该往雅名上靠,“芦粟”二字本为一体,应无可能拆散“芦粟”一词再另生造一个“芦黍”出来,逻辑上解释不通。亦有不知原字者径以同音字“雪”记之,以为玉米便是“苞罗雪”。因粟与雪在瓯语中读音接近,故而混同。
“粟”字,作为“芦粟”一词的保留,亦仍可解释作谷物泛称。“粟”并非专指小米,应是脱壳谷粒的通称——稻谷、玉米、小米皆可称“粟”。甚至在“苞芦粟”内部,乡人还根据口感分出了“水果粟”“糯米粟”诸名——此处的“粟”已非谷物泛称,而是“苞芦粟”简称,可见瓯语中的简略命名法之一斑。
“苞芦粟”三字拆开,“芦粟”是蜀黍的别称,“玉”与“苞”是两种观察外形的角度,“粟”归入谷部,将“芦”读作“罗”则是瓯语口音。

玉米粒(网络图片)
外来作物传入后,乡人命名从不凭空杜撰,而是从已有的作物名称中选取外形、特征相近的旧称,再加上体现新作物独有特征的修饰词,是以有“苞芦粟”一词。它完整保留了玉米传入中国后名称演变的早期层次:从旧称“芦粟”借形,以“苞”字点明玉米独有的苞叶结构,既贴合南方民间对玉米形态的直观认知,也完整传承了明代以来玉米名称衍生的脉络,比后来简化通行的“玉米”更能保留早期命名的文化信息。而温州话至今仍沿用这一古称,亦是方言中古汉语词汇保留的最鲜活样本。
来 源:温州文史馆
魏太迟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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