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暴雨、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

辽宁省气象台7月14日6时继续发布暴雨、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

7月12日20时至14日6时,沈阳南部、大连北部、鞍山中北部、抚顺、本溪西部、锦州、营口北部、辽阳、铁岭中南部、盘锦、葫芦岛地区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其中沈阳、鞍山、抚顺、辽阳、铁岭地区局部出现特大暴雨,其他地区出现小雨到中雨,局部大雨。

预计14日6时至14日20时,鞍山中南部、抚顺、本溪、丹东、营口南部、辽阳南部地区和沈抚示范区及黄海北部有暴雨(70~9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大暴雨(120~200毫米),沈阳南部、大连、鞍山北部、营口北部、辽阳北部、铁岭南部、盘锦地区有中雨到大雨(20~40毫米),局部暴雨(60~80毫米);上述地区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40~60毫米,局部60~10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8~10级。

过程总降雨量(12日20时到14日20时),沈阳中南部、鞍山中北部、抚顺、本溪西部、辽阳、铁岭南部、盘锦地区和沈抚示范区为150~280毫米,局部300~40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可达520毫米,沈阳北部、大连中北部、鞍山南部、本溪东部、丹东、锦州、营口、铁岭中部、葫芦岛中南部地区为50~150毫米,局部200~250毫米,其他大部地区为25~50毫米。请注意防范。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防短时强降水、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公众出行需注意安全。

4.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5.做好城市、农田等的排涝工作,相关地区应当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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