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一辆越野车在楠溪江楠汇村塘湾自然村附近水域违法行驶,被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执法九队立案查处,并处2000元罚款。
当天,当事人黄某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塘湾自然村附近水域、滩林区域行驶“酷玩”。该区域属于楠溪江保护范围,根据相关法规,此行为已构成违法。楠溪江水域地形复杂,水下暗坑、流沙遍布,车辆盲目涉水行驶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更会对脆弱的滩林生态系统造成毁灭性破坏。车辆驶过滩林,车轮会碾断植被根系、破坏土壤结构,翻搅起的泥沙更会污染水质,严重影响楠溪江的生态环境。
根据《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明确禁止在楠溪江保护范围内的水域驾驶游船、摩托艇、动力排筏等各类燃油机动工具。越野车同样属于燃油机动工具,在水域内行驶即构成违法。依据《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该案是《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对违规越野行为进行处罚的典型案例之一。
据悉,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已将此类行为纳入常态化执法监管,对破坏楠溪江生态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来 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
破坏楠溪江生态“零容忍” 越野车“酷玩”被罚2000元
永嘉融媒记者 邵丽娜 记者 金朝丹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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