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青少年成新型毒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主要群体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防范未成年人药物滥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毒品滥用发生明显结构性变化,涉麻精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新型毒品案件呈增长态势,依托咪酯超过海洛因,成为第二位滥用严重的毒品。“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突出,部分省份呈超越毒品犯罪之势。

从滥用主体看,青少年成为新型毒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主要群体,犯罪主体年轻化、滥用人群低龄化趋势明显。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情况看,当前涉未成年人新型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冲高回落

经对毒品犯罪主体罪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统计,2023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此类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及相关案件数分别为256人、217件,1084人、909件,737人、617件,呈抛物线型变化。

未成年人涉案人数及案件数2025年同比均下降32%,2026年1—5月延续了这一下降趋势,表明涉未成年人药物滥用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应当看到,相较2023年,2025年涉案人数及案件数增长约1.8倍,且同期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问题更加突出。

涉案物质集中

涉案药物种类繁多、形态各异,且紧跟列管目录不断翻新,既有国内医疗机构、药店流出及从境外走私的各种麻精药品,也有新列管的美托咪酯、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有的被伪装成奶茶、巧克力、电子烟等各类日用品,有的则包装成有减肥、提神、助性等功效甚至暗示可用于迷奸的药物。

当前已发现的滥用物质多达数十种,但滥用情况相对集中。根据有关司法统计,当前无医疗用途的麻精药品中,“上头电子烟”类案件占比较大,“上头电子烟”已成为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的主要载体,烟油中添加物质主要是依托咪酯;医疗用麻精药品以右美沙芬为主;未列管成瘾性物质主要是“笑气”、愈美片。

涉毒情形多样

未成年人涉毒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作为“消费”群体,因好奇心强、追求刺激、攀比炫酷、跟风从众等心理沾染毒品,形成瘾癖,并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毒品吸食。

二是作为犯罪对象,被引诱、教唆、欺骗甚至被强迫吸毒,沦为受害者。

三是作为犯罪主体,被不法分子利用、教唆参与毒品犯罪,成为不法分子实施毒品犯罪的“马仔”和工具。一些未成年人从受害者发展为吸毒者,进而为获取毒品等不法目的走上犯罪道路,甚至又纠集身边的未成年人参与作案或者作为自己的犯罪对象。

次生危害严重

犯罪分子利用麻精药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麻醉、镇静作用实施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未成年被告人为获取吸毒资金,实施抢劫、盗窃等侵财类犯罪。还有的未成年人吸食“笑气”等成瘾性物质后神志不清或行为失控,不仅个人身心健康受损,还危害公共安全。

(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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