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及多个争议罪名,呈现新型、隐性犯罪特征,公诉人该如何应对?

最高检第四评议组在四川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将评议成果

转化为提升案件质效的具体举措

“被告人王某,你在决定为某食品公司等5名申请人提供贷款担保时,业务人员是否明确告知你以上公司不符合融资担保条件?”“被告人李某,你和王某挪用的贷款客户预交利息是否用于你们实际控制的联谊会投资经营活动?”……庭审现场,公诉人讯问的声音铿锵有力,观摩人员全神贯注。

5月28日,王某、李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受贿案在四川省通江县法院开庭审理。通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柯蓝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四川省检察院重罪及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业务骨干观摩庭审,巴中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及国企负责人等200余人旁听。

控辩双方多轮交锋

“该案事实和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争议罪名,呈现新型、隐性犯罪特征,对公诉人高质量完成出庭指控提出更高要求。”出庭公诉人张智慧告诉记者,通江县检察院为此专门成立办案组,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形成300余页审查报告。

庭审时,公诉人对犯罪事实按罪名、复杂程度等分组举证,并采用多媒体示证,展示完整证据链条。面对庭审中被告人当庭翻供、辩护人出示新证据等突发情况,公诉人及时补充讯问,作出有效应对,并与辩护人围绕多个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辩论。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涉案款项属于可追债权,不应认定为渎职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且损失并非主要由被告人违规担保行为所致的观点,公诉人回应,“王某滥用职权造成某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代偿的2800余万元在立案前通过诉讼、执行等追偿程序均无法追回,债权已无法实现,应当认定为损失;被告人未严格执行反担保措施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在挪用公款罪方面,控辩双方就预交利息是否属于公款,以及涉罪行为是滥用职权还是挪用公款展开辩论。公诉人回应,收取预交利息系集体研究决定,属于国有公司管理的私人财产,应以公款论。被告人共同挪用资金后用于联谊会对外投资经营活动,而该联谊会系被告人实际控制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本身无独立财产和议事机构,是实现被告人意志的“白手套”,应认定为个人行为,依法构成挪用公款罪。

历经6小时庭审,该案择期宣判。

精准“把脉”开良方

5月29日,最高检第四评议组就该案庭审开展评议,全国及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评议组成员充分肯定庭审效果,同时给出精准建议。

“公诉人团队出庭预案制作规范,答辩反应迅速。”天津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陆旭率先点评,“建议起诉书将受贿罪列为排序第一项,该罪名部分事实正是被告人滥用职权的原因,前置指控能为后续论证滥用职权罪提供逻辑铺垫;对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部分,建议从被告人具有实质审批权、履职具有违规性、提供担保动机不具有正当性,以及造成严重后果因果关系直接性等方面强化论证。”

“公诉人团队针对突发性程序性问题准备了应对方案,这是一个亮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河北省十佳公诉人高贝结合自身出庭经验表示,庭审过程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考验公诉人的临场应变能力。在被告人辩称挪用公款并非个人使用时,公诉人应及时追问涉案资金的来源、权属及详细去向,并结合讯问情况适时开展讯问小结,凸显被告人辩解的不合常理,达到指控目的。

“公诉人对案件的前期审查和庭审准备充分,现场指控有力、逻辑清晰,团队合作默契,尤其在讯问和辩论环节表现出色。”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盛常红充分肯定庭审效果,同时建议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公诉人在庭上应更加聚焦控辩争议焦点、紧扣待证犯罪事实,持续增强庭审示证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化示证逻辑、细化示证层次,精准回应案件争议问题,通过规范化、精细化示证构建完整证据链条,进一步提升当庭指控说服力与庭审办案质效。

“该案疑难复杂,涉及三个罪名、数十起事实,兼具罪与非罪、此罪彼罪、共同犯罪与个人犯罪等多重情节,具有评议价值。”最高检第四评议组组长、河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智慧在肯定庭审效果的同时指出,“公诉人团队老带青的配置起到传帮带作用,通过实战淬炼队伍,非常好。希望四川省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将评议成果转化为提升案件质效的具体举措,推动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从经验型向规范化转变,全方位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公诉队伍。”

实战练兵强实力

实战练兵淬炼公诉精兵。“通江县检察院面对同类大要案办理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全力提升庭审效果,获得评议组肯定,成绩来之不易。这一实践成果有效提振了基层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信心与决心。”巴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明表示。

“该案具有极强的警示教育意义,案件系国企、金融重点领域腐败案件,通过组织属地国企人员观摩庭审,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契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效果很好。公诉人在庭审中展现的高水平专业素养,让我对检察机关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充满信心。”全国人大代表,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苟兴龙表示。

据悉,今年初,四川省检察院先后制发“常态化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和“下沉指导”“优秀评选”两个子方案。截至5月,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累计开展庭审观摩评议428场,临庭抽检109场。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全媒体记者:李敏

通讯员:李霜霜 陈锦秋 李皓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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