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我国首个集贸市场计量信用评价规范性文件《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正式发布,标志着民生计量监管从传统器具管理向现代化信用治理迈出关键一步。
集贸市场是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场所,计量问题频发的本质,在于经营主体诚信缺失。目前,全国已有约2.7万家集贸市场,涉及经营户约200万家。在如此庞大复杂的交易场景中,缺斤短两等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还影响市场整体诚信环境。
新出台的《规范》建立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管理、器具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处置等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
根据《规范》,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信用评价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遵循公益性原则组织开展,主要服务政府管理。《规范》对评价申请、组织实施、结果异议处理、确认结果、评价频次等全流程作出统一规定。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用于对集贸市场实施差异化监管。同时,《规范》对诚信商户给予便利和激励,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和联合惩戒,体现“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导向。
《规定》的出台,将推动集贸市场计量监管从过去的“管器具”向“管主体、管信用”转变,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规范”转变。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让诚信成为集贸市场运行的基本准则,切实守护好百姓“菜篮子里的公平”。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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