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实施 广州出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规

6月8日,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6月8日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从6月9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新办法主要有四大变化:

新增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明确申请条件和贷款额度。这意味着,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翻新等场景,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放宽外国人申请条件。新增“具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的情形,让更多在穗长期工作的外籍人才也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提高可贷额度计算系数。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账户余额倍数从8倍提高到10倍,体现“多缴多贷、长缴多贷”,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优化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可计算到退休后5年,且不超过68岁。同时新增规定,贷款年限不超过贷款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

(总台记者 郑澍 刘润泽)

用户评论 (0)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首评可提升互动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