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网购常见“低价诱惑”,却不知这是“有心人”布下的“鱼饵”,只等消费者“上钩”。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低价手机”为诱饵的强迫交易案件。
一天深夜,小王在浏览网络信息时,一条本地推送广告映入眼帘:“想买‘水果手机’吗?心动好价,速速来抢!”他点开链接,咨询购买方式与店铺地址。按照地址,小王找到这家街边手机店,店内货品寥寥,却站着好几名神情热切的销售人员。他刚一进门,就被一名销售热情拉到一旁,轮番推介机型,最终小王当场下单了一台比市场价便宜近千元的二手手机。
可就在小王付完款,满心欢喜准备离开时,销售人员却突然告知:“先生,这是特价展示机,需要打个补丁才能正常使用,免费的。”小王一听,不用额外花钱,没多想就把手机递了过去。不料销售拿着手机在电脑上随便操作了两分钟,话锋突然一转:“但这台手机在信号弱的地方会直接锁死,变成砖头无法开机,每次解锁都要重新打补丁,一次收费500元。”
小王当即提出要退款。没想到销售“翻了脸”:“补丁我们都已经帮您打好了,成本是我们垫付的,这500元肯定退不了。您要是实在不想要这台手机,已付的钱可以当押金,补个差价换我们店里其他正常在售的机型就行。”双方僵持不下,小王无奈之下,只能额外加钱,换购了一台所谓“无需打补丁、可正常使用”的二手苹果手机,而其实际价值远低于支付金额。
离开店铺后,小王越想越不对劲,意识到自己遭遇骗局,当即选择报警。
经审理查明,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被告人庄某伙同高某等人,开设多家手机门店,形成固定作案团伙。他们先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低价手机引流视频,将消费者诱骗至线下实体店。待被害人付款后,就谎称所购手机为展示机需额外支付解锁费用、已付款项拒不退还等理由,强制要求被害人补差价换购店内其他手机。而这些所谓的“正常机型”,实际售价远高于市场价格。其间,上述店铺以上述方式共计交易1000余次,交易金额400余万元,获利100余万元。
瑞安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庄某等人结伙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庄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并分别处罚金34万元至5000元不等。
法官提醒:
消费者要增强防范意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在购买手机等商品时,务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商家,仔细核对商品型号、配置及使用限制,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特价机”“捡漏机”保持高度警惕,切勿因贪图小利落入消费陷阱。广大经营者应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事实、胁迫要挟等方式强迫交易。
来 源:温州日报
记者 张琳 通讯员 芮萱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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