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是什么?“奶茶粉”“巧克力”藏陷阱?防范建议来了

东南网6月3日讯(本网记者 林夏悦)3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6年福建省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福建加强存在滥用风险的麻精药品以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产购销环节监管,及时发现、打击异常交易行为,开展“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健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上头电子烟”迷惑性极强

近期,“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成了新闻报道中的热点词汇。

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黄永辉介绍,“上头电子烟”绝非普通电子烟,而是披着潮流外衣的新型毒品。它添加了依托咪酯、“替来他明”等成瘾性物质,迷惑性极强,一抽就上瘾,成为全社会都必须关注的健康隐患。

在协同治理方面,烟草专卖部门联合省禁毒办、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整体谋划,出台“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与公安、禁毒、邮政、市监等部门并肩作战,每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情报共享、联合办案、快速检测、依法严惩的全流程闭环,不让“上头电子烟”有可乘之机。

在全链打击方面,坚持线上线下、双线作战。线下,重点治理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红商圈等区域;线上,开展全网信息监测,严厉打击“公域引流、私域销售”等违法行为。坚持打深打透与打早打小相结合。2025年以来,共查处非法电子烟行政案件205起,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上头电子烟”刑事案件20起,60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成功侦破福州“替来他明”电子烟系列案、三明“12·2”特大团伙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在普法宣传方面,打造多层次、接地气的宣传阵地。一方面,联合卫健委、检察院等部门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庄,开展70余场科普活动。另一方面,上网络、上电视、上报纸,创作的“上头电子烟”科普短视频,被新华社等119家媒体转发,全网阅读量超千万。

借此机会,黄永辉呼吁广大成年消费者,请到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正规门店购买电子烟,避免误入“上头电子烟”陷阱。下一步,烟草专卖部门将全链打击、全面治理“上头电子烟”,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健康、免受毒品侵害。

如何避开“上头电子烟”陷阱

广大家长担心孩子接触到“上头电子烟”,这也是烟草专卖部门的监管重点。现场,黄永辉提出防范建议:

家长要主动给孩子做好日常科普,一方面要讲清危害性,明确告诉孩子“上头电子烟”极有可能是新型毒品,吸食“上头电子烟”不仅严重损害神经系统、心肺功能,还极易诱发精神失常、暴力行为;另一方面要讲清迷惑性,“上头电子烟”外观花哨,专门吸引青少年;功能伪装,鱼龙混杂,主打“上头、解压、助眠、助兴”,常以能量棒、潮流棒的样式出现,有时还以水果口味等调味电子烟的面目出现,而我国明确禁止销售调味电子烟,所以请家长反复叮嘱孩子远离调味电子烟、拒绝“上头电子烟”。

家长要以温和的态度,经常关注孩子的日常用品,如书包、抽屉、手机、收纳盒等,特别是留意陌生管状、笔状物品和一次性雾化产品。要密切关注孩子的社交场景,“上头电子烟”经常出现在酒吧、网吧、同学聚会、网络社群中,还可能在校园周边文具店私下售卖。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状态,如果发现孩子情绪反常、嗜睡亢奋交替、眼神涣散、无端乱花钱、刻意回避家人等异常表现时,要耐心沟通排查,不要打骂指责。

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吸食“上头电子烟”,要冷静处置,立即断绝孩子的不良社交,陪同其检查身体,开展心理疏导,同时联系学校、社区,必要时向戒毒机构求助。如发现有人引诱吸食、私下兜售的,要果断处置,注意保留产品实物、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拨打禁毒报警电话或烟草举报热线12313。

“上头电子烟”上头又上瘾,黄永辉提醒孩子们,绝不因为青春期的猎奇、叛逆,为了合群、攀比去吸食,一旦沾染将严重影响学业和未来。

“替来他明”滥用后果极其严重

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许耀鹏介绍,“替来他明”是一种兽用麻醉剂,呈白色或淡黄色粉末。目前在我国尚未列管,但其化学结构与药理作用和K粉(氯胺酮)高度相似,被一些不法分子作为“毒品平替”滥用,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替来他明”滥用最常见的方式是被不法分子掺入电子烟油,制成“上头电子烟”进行销售;或者被混入酒水、饮料,或伪装成“奶茶粉”“巧克力”等食品,诱使不知情者误服,隐蔽性强。

“替来他明”滥用后果极其严重。在人身危害方面,少量吸食可致心跳过速、呕吐、持续行动迟缓;过量则会导致意识模糊、全身麻醉,甚至直接死亡。长期滥用者会出现顽固性震颤、认知障碍等不可逆伤害,造成永久性神经损伤。在社会危害方面,滥用者会产生强烈幻觉和兴奋感,常出现情绪、行为失控、暴力倾向等表现,极易诱发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

2025年,福建省禁毒部门发现处置滥用“替来他明”人数占滥用总数的60%。滥用群体主要集中在25岁以下青年人群,三成以上滥用者同时有其他吸毒行为。

针对这一情况,公安机关积极与检察院、法院、烟草、药监、市场监督等部门协调联动,部署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力遏制涉“替来他明”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在加强适用法律研究方面,针对“替来他明”滥用特点及不同犯罪情节,适用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等依法追究生产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在加强预防宣传教育方面,加大对“替来他明”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对个人、家庭和社会严重危害的宣传力度,普及“替来他明”的各种伪装形式、欺骗诱导违法滥用的常用手法及防范知识,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自我防范意识。

在加强源头管控方面,强化对“替来他明”作为兽用处方药的销售监管,严防其从兽用渠道非法流入黑市。加强重点场所清查,清理网上宣传销售、诱导购买等非法渠道和有害信息。

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方面,公安机关与药监、烟草、市场监督等部门强化行刑衔接,对涉“替来他明”违法犯罪立足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形成有效震慑。

用户评论 (0)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首评可提升互动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