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司法部长热拉尔·达尔马宁(Gérald Darmanin)近日提出,将强奸等性犯罪,以及所有应由重罪法院(cour d’assises)审理的犯罪,排除在“刑事认罪程序”之外。该程序又被称为“刑事版认罪协商”或“重罪认罪程序”,原本是法国司法改革中的重点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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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媒报道,达尔马宁在5月12日致律师界和各政党的信中表示,为了“寻求妥协”,政府愿意限制这一新程序的适用范围。调整后,该程序将不再适用于强奸等性犯罪,也不适用于所有需提交重罪法院审理的案件,而主要只保留给“致人死亡的暴力行为”和“持械抢劫”等目前由省级刑事法院审理的案件。
所谓“刑事认罪程序”,正式名称为“已承认犯罪事实的审判程序”(PJCR)。其原则是:如果被告完全承认犯罪事实,检方可提出刑罚建议;在被告接受、检方同意,并且受害人也同意的情况下,案件审理时间可以大幅缩短,庭审可能压缩至半天左右。原方案还提到,适用该程序时,被告面临的刑罚可比正常审判程序减少三分之一。
政府推出这一改革的主要理由,是法国刑事司法系统长期拥堵。部分严重案件从侦查结束到真正开庭,等待时间非常漫长。报道称,强奸案件平均审理等待时间可达6年,杀人案件甚至可能达到8年。司法部希望通过简化部分被告已认罪案件的审理流程,加快判决,减少受害人长期等待。
不过,这一方案从提出以来就引发律师界和反性暴力协会强烈反对。批评者认为,强奸等案件如果通过类似“认罪协商”的方式处理,可能削弱受害人在公开庭审中陈述遭遇、获得社会承认的机会,也可能影响被告的辩护权和刑事审判的严肃性。
按照达尔马宁的新建议,改革范围被大幅压缩。司法部原本估计,该程序可能覆盖10%至15%的刑事案件;但如果排除强奸和重罪法院案件,实际适用案件可能只剩每年几十起,主要集中在法兰西岛和法国东南部。相关改革法案已获参议院通过,预计将于6月29日提交国民议会审议。
对在法国生活的华人来说,这一改革的核心争议在于:法国司法系统确实面临案件积压、审理周期过长的问题,但在强奸、性侵等高度敏感案件中,社会更关注的不只是“快判”,还包括受害人的表达权、公开审判的象征意义,以及刑罚是否足够严肃。
法国拟收窄“刑事认罪”改革范围:强奸及重罪或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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