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国公证人体系的现行规则,电子公证文书已经很普遍,很多公证处会使用电子屏幕、平板签字和数字化归档。法国公证人官网说明,电子公证文书在符合法规条件下,具有与纸质公证文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包括确定日期、证明力和执行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签名”不等于“人在家就能签所有文件”。原则上,办理正式公证文书时,当事人本人或其代理人仍需在公证人面前确认身份、理解文件内容并表达同意。疫情期间法国曾临时允许更多远程公证操作,但该特殊措施已经结束。后来被长期保留下来的,主要是远程公证授权书 procuration authentique à distance。
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卖房人或继承人无法亲自到场,可以通过远程方式办理一份正式授权书,让他人代为签署。法国司法部也曾确认,2020年11月20日的法令使远程办理公证授权书成为长期制度。
对于房产交易等重要文件,如果双方不在同一地点,也存在“两个公证人远程配合”的方式:一方到自己所在地的公证处,另一方到另一家公证处,两名公证人通过安全视频系统协作,分别确认当事人身份和意愿,再完成电子公证文书。
对在法国的华人来说,实用提醒是:如果公证人要求视频会议或电子签名,首先要问清楚签的是正式买卖文件、授权书,还是普通确认文件。如果是授权书,远程办理通常可行;如果是最终买卖合同或赠与等重要文件,则要确认是否需要本人到场、是否可由代理人签署、是否必须去公证处。
简单说,法国公证行业已经高度数字化,但法律上仍然重视身份核验、真实同意和公证人当面解释义务。遇到不确定情况,最好要求公证处用邮件明确说明:文件类型、签署方式、是否具有正式公证效力,以及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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